关于PS拍-2024-07号地块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拍卖机构选择的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2023〕431、439号文件精神,决定对PS拍-2024-07号地块进行公开随机选择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事项编号 | 地 点 | 面积(㎡) | 用途 | 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 |
PS拍-2024-07号(涵江区塘北片区地块十六) | (略) 涵江区塘北分区单元(*-14)控规内 | 约8064.15 | 见规划条件 |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抽签的拍卖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略) 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2023〕431、439号文件中入选土地拍卖机构名录库拍卖机构名单。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不得报名参加。
三、报名材料
符合以上名录库名单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报名须报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加盖公司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被委托人须全程参与标的抽签,否则取消本次抽签资格),于2024年8月5日上午9:00至9:30 (略) 政务服务中心拍卖大厅报名,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
四、选择办法
由本局对参加报名的拍卖机构按照4轮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拍卖机构(抽签地点:拍卖大厅)。具体办 (略) 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2023〕431号文件。
五、公告费用及标的收回
随机抽取确定的中标拍卖机构,公告费 (略) 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莆自然资〔2021〕144号文件执行。因政府原因暂停后不再拍卖的,及拍卖不成交, (略) 自然资源局收回拍卖标的。
六、拍卖佣金等
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2%向买受人单方收取,佣金分 (略) 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莆自然资〔2021〕144号文件执行。低于拍卖底价成交的,拍卖机构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