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食品集团2023年度新建项目顺利推进,根据《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下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工作规则》文件要求,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1家具有资质的评审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食品集团2023年度新建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等报告的评审工作,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的要求,完成项目分类报告的专家评审工作。
二、服务范围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完成食品集团2023年度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等报告的评审工作,项目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报告。评审机构须履行在项目实施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三、服务期限:每个报告的评审期限为7个工作日。
四、服务价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内发改费﹝2004﹞99号、计价格﹝1999﹞1283号)为基数报出价格下浮比例,按单个项目评审报告进行结算(单个项目限额以上不超过3万元)。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和资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员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备的评审专家库,具有承担基本建设项目、农业基础设施、产业化加工项目、信息化、科技、旅游、安全、消防、经济、财务、环保、交通、法律等相关领域项目评审评估服务的能力,在库专家不少于150人,同时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是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是熟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以及节能、环保等有关政策,熟悉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熟练掌握相关专业领域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的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是身体健康,年龄在65岁以内(行业知名专家年龄不限),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述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或投 (略) 、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
(七)具备 (略) 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20-2022年)内参与的企业项目咨询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
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
三是要求有公平、公正、保密以及评审报告质量、专家的合理配置等方面的承诺。
(略) 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服务价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为基数报出价格下浮比例,不得超过最高控制限价。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2月10日17:00时。
报名地点:呼伦贝尔 (略)
报名联系人:张添毓联系电话:*
凡有意参与者,请将纸质版材料密封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至呼伦贝尔 (略) 项目投资管理部(原合适佳厂区)。
六、比选方式
(一)从报名的符合条件单位中,由我公司发布邀请函。
(二)比选单位持邀请函和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邀请函需加盖公章)。
(三)食品集团评审组经过比选评分后,评分最高的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如最高分出现并列,公司有权指定其中一家拟中选,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四)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服务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服务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食品集团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 (略) “黑名单”。
七、具体比选时间和地点详见发布的邀请函。
参选机构请仔细阅读公告,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呼伦贝尔 (略) 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