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延庆区八达岭开发区风 (略) 1号楼、10号楼(中关村延庆园)
公示时间:2023-11-20
受理时间:2023-11-0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生产设备清洗废水、低浓度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依托中关村延庆园污水处理 (略) 政管网排入康庄镇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新增三套活性炭吸附装置以及三根15米高排气筒。1号楼凝胶生产线称量废气由负压称量间收集后经“中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处理后引入精制间排风系统,精制废气由精制间排风系统收集后与称量废气共用一套新建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新建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风量为5000m3/h;10号楼软膏(乳膏)生产线称量废气由负压称量间收集后经“中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处理后经新建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新建1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风量为500m3/h;10号楼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负压收集引入新建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新建15m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风量为8000m3/h。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集装箱,危险废物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集装箱位于10号楼南侧,占地面积约20m2,设计最大储存量为2t,本项目危险废物周转周期为2次/月,危废间暂存能力可达48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杜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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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北 (略)
审批部门: (略) 延庆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延庆区庆园街60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中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