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紫云自治县猫营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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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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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紫云自治县猫营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紫云县猫营镇长兴村 |
建设单位 | 紫云自治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 (略) 紫云自治县猫营镇。本项目分为两期实施,本次评价仅对项目供水厂一期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水厂二期工程 (略) 工程另行开展环评。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日处理量1.*t/d的水厂1座、提水泵站1座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降尘洒水,不处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农肥,不外排。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的部分,不可回收利 (略) 管理部门指定堆放场所。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及猫营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略) 至猫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反冲洗废水经废水池收集后返回一体化集成净水设备进行生产,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污泥脱水过程产生的臭气通过喷洒除臭剂,降低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氨、硫化氢排放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周围绿化,禁止车辆鸣笛,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泥经脱水后暂存于污泥脱水间,定期外运至紫云县猫营镇污水处理厂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