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镇人居环境改善安置房建设项目( (略) 配套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开封镇人居环境改善安置房建设项目( (略) 配套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剑发改发【2021】223号、剑发改发【2023】1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资金来 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剑阁县发 (略) (核准机关名称)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 为 剑发改发【2021】223号、剑发改发【2023】14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 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剑阁县开封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子项为开封人居环境改善安置房建设项目( (略) 配套项目),根据末 (略) 理站位置及安置点污水量设计配 (略) 。本子项新建污水主管19米(DN500),新建一座污水提升泵站(Q=10.4L/s)及配套压力管(DN160)2471米等配套设施。
2.3 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万元、专项资金
2.4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
2.6 标段划分: 施工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 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
3.1.2 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不少于 3 年)(多项选择: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 1 至 3 个)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 指: 。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 (略) 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 (业绩要 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 专业技术职称, (业 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0月 17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年 11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开始 登 录 :全 国 公共 资源 交 易平 台 (四 川 省 · 广元 市 )(网 址 : http://**) — “ (略)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 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为 2024 年 11月 06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 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和 (略) (四川省? (略)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剑阁县住房和 (略)
联系电话:0839-#
异议受理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0839-#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 (略)
地 址: (略) 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剑门关大道6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83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青羊工 (略) 22栋
邮 编: #
联 系 人: 马女士
电 话: 02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 10月15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 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 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 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 用语准确无歧义。
(4)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 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 两个以上资质的, 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