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0副3D打印脊柱侧弯矫形器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姜山镇景江路2020号(F0008)04号楼四层、五层 | 宁 (略) | 宁 (略) 拟投资500万元,租用现有厂房( (略) 鄞州区姜山镇景江路2020号4号楼四层、五层),购入大型激光烧结工业3D打印机、喷砂机和螺杆式空压机等设备,实施年产1000副3D打印脊柱侧弯矫形器生产线技改项目,主要生产用于青少年的脊柱侧弯矫形器。 | 无 | 一、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重点变化且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的,重新报环保部门审批。 三、项目建成后,及时向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 四、主动接受各级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保执法现场监督检查。若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接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 1、废气治理:3D打印废气:对尼龙进行激光烧结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有机废气和恶臭,由设备内排气管收集后经排气阀门和外部排气管道通至楼顶排放,汇总至1根排气筒(DA001);滤粉粉尘:零件粉体全性能处理工作站设置筛粉阀,筛粉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颗粒物,通过车间换气系统排向外环境;喷砂粉尘:经喷砂机自带除尘装置除尘后,极少量颗粒物通过车间换气系统排向外环境。 2、废水治理: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类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3、噪声治理:合理布局,已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风机已安装隔振垫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固废治理:液压油由设备方进行更换,后续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不合格品、废粉、废玻璃珠、废一般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或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2 | 鄞州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 (略) 鄞州区东吴镇、梅溪镇、瞻岐镇 | (略) (略) (略) | 主要包括画龙溪、梅溪、周一溪为主的小流域系统提标提升,通过溪坑提标和配套设施提升,防洪标准提高至10~20年一遇,满足相应设防标准。建设内容包括防洪墙新建、桥梁及堰坝建设,并设置溪坑护脚、栏杆及河埠头等,使溪坑在提高行洪安全的同时,打造多节点全线路的美丽水生态环境。 梅溪位于塘溪镇,达标提升长7.63公里:①梅溪干流(新勇段)长0.38公里,位于梅溪水库上游新勇村,防洪标准10年一遇,现状面宽16~30米,达标提升面宽维持现状;②梅溪干流(水库下游段)长3.43公里,从梅溪水库溢洪道下游至金鸡堰,防洪标准20年一遇,现状面宽48~57米,达标提升面宽维持现状;③支流周家溪长3.82公里,防洪标准10年一遇,现状面宽10~32米,达标提升面宽维持现状。 画龙溪位于东吴镇,达标提升长5.05公里:①干流画龙溪长2.97公里,从周家岙至三溪浦水库,防洪标准10~20年一遇,现状面宽7~22米,达标提升面宽维持现状;②支流黄沙溪长1.11公里,现状面宽5~9米,面宽维持现状,零星提升;③支流合石岭溪长0.97公里,现状面宽5~8米,面宽维持现状,零星提升。 周一溪位于瞻岐镇,达标提升长0.40公里,防洪标准10年一遇,现状面宽5.6~10.7米,达标提升面宽维持现状。 | 有 | 1、施工期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车辆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以及施工车辆冲洗;泥浆水循环利用,沉淀池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工序,不外排;尾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不外排;临时堆场必须在远离水体的地方,同时对堆场采取防冲刷措施,如加盖雨棚、采用袋装耕植土围护、在堆场四周设置截流沟等措施;经常性基坑排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及施工车辆冲洗等施工工序,不可排入附近河流;汛期基坑进水需迅速抽排处理;护脚、拦沙堰等施工时溪坑上游来水量不大时采用导流砼管及导流沟进行导流;如遇较大降雨或台风天等特殊情况来水量较大时,建议尽量及时提前停工,及时撤离人员及施工设备,保证安全。 (2)废气 合理布置临时堆场,对堆场进行遮盖、洒水处理,控制施工运输车辆车速等,开挖的土方及时清运等;要求燃油动力机械设备使用轻质汽油,以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加强车辆的管理,尾气超标车辆禁止上路;必要时在施工现场和村庄之间设置围挡,尽可能减少废气飘散至附近村庄的概率。 (3)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10时至次日6时禁止进行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公告附近居民;合理科学地布置施工现场,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禁鸣;靠近敏感点路段一侧应设置不低于2m的实体围墙或临时移动声屏障。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避雨存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由当地政府负责回收处理,主要用于场地填筑、房屋建设等;梅溪、周一溪的一般土石方考虑运至咸祥镇海塘处置;画龙溪的一般土石方考虑运至五乡镇资源化利用场地;施工泥浆水进入沉淀池,沉积的泥浆脱水固化后与弃方一起外运处置;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浮油收集后不可随意堆放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应在保护区外设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生态环境 要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围堰采用钢板桩围堰替代土石围堰,来减少泥沙流失影响水生生态;此外,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均不得排入地表水体,弃方、建筑材料等不得堆放在河道边上;施工期加强料场、临时堆土场防护;建议建设单位委托专业单位对施工水域进行水质及水生生态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期,错开施工期;本项目需落实鱼道设计与施工;建议建设单位在条件允许范围内采用生态型护岸。 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进行,减少对周一溪小流域施工区域外围国家二级保护物种野大豆Glycine soja的影响;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控制弃渣临时堆放时间,临时用地结束后须尽快进行土地整治、覆土恢复植被;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防止外来生物入侵。 (6)地下水环境 施工前还应加强地质勘察,一旦发信地下水漏失明显应及时堵漏。 (7)环境风险 涉水施工安排在非汛期施工且施工导流过程中不得缩窄溪坑;加强施工污废水的处理和管理工作;限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车辆行驶速度,危险废物暂存区所应设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在施工区内建立防火及火灾警报系统,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为保护饮用水源安全,沿线公路应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行驶,为防止饮用水源受到污染,建议沿线道路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 2、运营期 (1)噪声 泵房选购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各设备平稳运行;泵房安装隔声门窗,并合理设计门窗大小;泵房周围栽种树木进行绿化。 (2)生态环境 强化渔业管理;开展鱼类和水生生物监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农药和化肥;禁止将果壳纸屑等垃圾随意丢弃至河道及岸边。 | 1、施工期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车辆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以及施工车辆冲洗;泥浆水循环利用,沉淀池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工序,不外排;尾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不外排;临时堆场必须在远离水体的地方,同时对堆场采取防冲刷措施,如加盖雨棚、采用袋装耕植土围护、在堆场四周设置截流沟等措施;经常性基坑排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及施工车辆冲洗等施工工序,不可排入附近河流;汛期基坑进水需迅速抽排处理;护脚、拦沙堰等施工时溪坑上游来水量不大时采用导流砼管及导流沟进行导流;如遇较大降雨或台风天等特殊情况来水量较大时,建议尽量及时提前停工,及时撤离人员及施工设备,保证安全。 (2)废气 合理布置临时堆场,对堆场进行遮盖、洒水处理,控制施工运输车辆车速等,开挖的土方及时清运等;要求燃油动力机械设备使用轻质汽油,以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加强车辆的管理,尾气超标车辆禁止上路;必要时在施工现场和村庄之间设置围挡,尽可能减少废气飘散至附近村庄的概率。 (3)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10时至次日6时禁止进行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公告附近居民;合理科学地布置施工现场,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禁鸣;靠近敏感点路段一侧应设置不低于2m的实体围墙或临时移动声屏障。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避雨存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由当地政府负责回收处理,主要用于场地填筑、房屋建设等;梅溪、周一溪的一般土石方考虑运至咸祥镇海塘处置;画龙溪的一般土石方考虑运至五乡镇资源化利用场地;施工泥浆水进入沉淀池,沉积的泥浆脱水固化后与弃方一起外运处置;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浮油收集后不可随意堆放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应在保护区外设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生态环境 要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围堰采用钢板桩围堰替代土石围堰,来减少泥沙流失影响水生生态;此外,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均不得排入地表水体,弃方、建筑材料等不得堆放在河道边上;施工期加强料场、临时堆土场防护;建议建设单位委托专业单位对施工水域进行水质及水生生态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期,错开施工期;本项目需落实鱼道设计与施工;建议建设单位在条件允许范围内采用生态型护岸。 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进行,减少对周一溪小流域施工区域外围国家二级保护物种野大豆Glycine soja的影响;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控制弃渣临时堆放时间,临时用地结束后须尽快进行土地整治、覆土恢复植被;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防止外来生物入侵。 (6)地下水环境 施工前还应加强地质勘察,一旦发信地下水漏失明显应及时堵漏。 (7)环境风险 涉水施工安排在非汛期施工且施工导流过程中不得缩窄溪坑;加强施工污废水的处理和管理工作;限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车辆行驶速度,危险废物暂存区所应设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在施工区内建立防火及火灾警报系统,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为保护饮用水源安全,沿线公路应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行驶,为防止饮用水源受到污染,建议沿线道路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 2、运营期 (1)噪声 泵房选购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各设备平稳运行;泵房安装隔声门窗,并合理设计门窗大小;泵房周围栽种树木进行绿化。 (2)生态环境 强化渔业管理;开展鱼类和水生生物监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农药和化肥;禁止将果壳纸屑等垃圾随意丢弃至河道及岸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2月02日至2024年02月07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 2024-02-01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4-* 传真: 0574-*
·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