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扶风县杏林镇高家湋河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 — 2023年6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 *
传 真:0917—*
通讯地址:扶风县城新区 (略) 环境保护局扶风分局
(略) 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
2023年 5月 29日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报告类别 | 受理依据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扶风县杏林镇高家湋河桥建设工程 | 扶 风 县 杏林镇 | 扶 风 县 交 通 运 输 局 | 陕西寄 (略) | 报告表 | 备案文件 | 该项目总投资为970.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3.5万元。起点为浪店高家组,终点为青龙寺村,路线全长561.309米,其中桥梁长156米,桥梁宽度9米,上部为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为柱式墩台,公路等级为II级,引线长405.309米,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 1、建设期大气防治:施工扬尘: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洒水抑尘、物料堆场用苫布遮盖、封闭围挡; 沥青烟: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进行作业; 施工机械废气:车辆维修保养,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禁止使用国三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的重型载货车辆进行运输。 2、噪声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布置施工围挡。 运营期:加强绿化,设置禁鸣、限速等标志 3、施工期废水处置: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的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交由当地村民用作农肥使用,不外排。 运营期:路面雨水径流经公路两侧雨水渠汇入周边河流。 3、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处置:建筑垃圾运往城建部门指定堆放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环卫清运。 运营期:提倡文明行车,保持路面清洁,由环卫部门定期打扫。 4、施工期生态保护:施工期:加强管理,做好施工场地动植物的保护工作。 运营期:施工后期及时进行绿化,植被恢复,定期养护。 |
备注:1个项目文档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