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的规定,现将《保亭毛感乡*-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1.场地基本信息
保亭毛感乡*-2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毛感乡毛感大道北侧,中心地理位置为:E109°30"19.2836",N18°36"52.5562",占地面积为1219.06m2。调查地块东侧为景观水塘及毛 (略) , (略) (略) 场、临街商铺、景观水塘及 (略) ,西侧为篮球场、保亭县司法局毛感司法所、临街商铺及毛感乡中心学校,北侧为保亭县毛感乡综合文化室、保亭县毛感乡人民政府。
2.调查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调查方法,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调查结果表明:该调查地块按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程序,本次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活动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联系方式
土地使用者:保亭黎族苗族毛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