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2024 (略) 生命防护栏工程(二片区)招标答疑
提问1、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提问一: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 (略) 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
目前有{重庆 (略) 、重庆 (略) 等公司存在以上情况,如果使用具有这六种情 (略) 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答: (略) 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开具的保函为无效保函。
提问2、{重庆 (略) 、重庆 (略) 开具的纸质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格式要求是本人手写签名)请问“盖法人签字章”不是手写签名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形式评审要求?
答:本条按招标文件格式执行。
提问3、经查;“重庆 (略) (略) (略) ”股权目前 (略) 曾因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信息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该公司 (略) 列为执行人高风险企业。请问我 (略) (略) 和重庆 (略) 的纸质投标保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会不会废标?
答:该投标保函不满足招标文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要求,为无效保函。
提问4、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 (略) 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
答:该投标保函不满足招标文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要求,为无效保函。
提问5、专用合同条款17.3.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为按月计量支付进度款,而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2)进度款支付又写的是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80%。前后相矛盾。 (略) 公路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2020年)中的支付条件不符, (略) 已经发出了招标文件的示范文本,为什么不按照示范文本中的条款进行编制招标文件。 (略) 按照示范文本中的条款进行修改。
答:工程进度款支付以专用合同条款中17.3.3中“(2)进度款支付”约定内容为准。
招 标 人: (略) 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信 (略)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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