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民兵训练基地拆建改造工程项目设计中标公示
中国人民 (略) (略) 柯桥区人民武装部建设的柯桥区民兵训练基地拆建改造工程项目设计,于2023年08月31日9: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下浮率 | 基准价(万元) | |||||
第1名 | 华汇工程 (略) | 唐建富 | 9.5% | 262.7 | |||||
第2名 | / | / | / | ||||||
拟确定中标人 | 华汇工程 (略) | 中标工期 | 详见备注 | 建筑 面积 | 总用地面积约28473平方米,拆除原有营房321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 情 况 | 1 | 项目名称 | (略) 孝顺高级中学原址新建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 (略) | ||||
发 包 人 | (略) 孝顺高级中学 | 发包人地 址 | (略) | ||||||
项目描述 | 建安投资56000万元。 (投标人业绩) | ||||||||
2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体育馆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 秦皇岛 | |||||
发 包 人 |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和文化旅游体育局 | 发包人地址 | 秦皇岛 | ||||||
项目描述 | 建安投资为24998.5万元(投标人业绩) | ||||||||
3 | 项目名称 | 新昌县小球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服务 | 项目地址 | 新昌 | |||||
发 包 人 | 新昌县 (略) | 发包人地 址 | 新昌 | ||||||
项目描述 | 项目总投资控制在*万元,其中建安费暂定为8.5亿元。项目负责人:唐建富(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
4 | 项目名称 | 浙江 (略) 绍兴校区新建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 绍兴 | |||||
发 包 人 | 浙江滨海 (略) | 发包人地 址 | 绍兴 | ||||||
项目描述 | 总投资21亿元,其中建安投资(含设备费)约13.34亿元。项目负责人:唐建富(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
5 | 项目名称 | 绍兴会稽山旅游度假区望仙桥B地块综合开发项目 | 项目地址 | 绍兴 | |||||
发 包 人 | 秦森(绍兴) (略) | 发包人地 址 | 绍兴 | ||||||
项目描述 | 2018年07月获得201 (略) 建设工程钱江杯蒋(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投标人荣誉) | ||||||||
6 | 项目名称 | 会稽山黄酒产业研究中心 | 项目地址 | 绍兴 | |||||
发 包 人 | 会稽 (略) | 发包人地 址 | 绍兴 | ||||||
项目描述 | 荣获202 (略) 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综合一等奖(投标人荣誉) | ||||||||
7 | 项目名称 | 玉环新城吾悦广场-S1#楼项目 | 项目地址 | 玉环 | |||||
发 包 人 | 玉环新城吾 (略) | 发包人地 址 | 玉环 | ||||||
项目描述 | 荣获20 (略) 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成果综合类(建筑设计)奖(项目负责人荣誉) | ||||||||
8 | 项目名称 | 瑞安新城吾悦广场1#楼项目 | 项目地址 | 瑞安 | |||||
发 包 人 | (略) 吾 (略) | 发包人地 址 | 瑞安 | ||||||
项目描述 | 荣获20 (略) 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成果综合类(建筑设计)奖(项目负责人荣誉) | ||||||||
被否决投标 情 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1 | 浙江 (略) | 资格审查不通过 | 与招标文件3.2.4条不符。 | ||||||
2 | (略) | 资格审查不通过 | 与招标文件3.2.4条不符。 | ||||||
公示期限 | 2023年09月05日8:30时——2023年09月07日17:30时 | ||||||||
备 注 | 中标通知书发出15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设计总工期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应根据业主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另外包括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 |
招标人(盖章):中国人民 (略) (略) 柯桥区人民武装部
地 址:柯桥区群贤路2239号
联系人:陶工 电话:0575-*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建诚 (略)
联系人:黄晓晓 电话:*
2023年09月04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招投标职能管理部门(职能处室):交易监督科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