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生态湿地建设及污水管网提升工程(桐乡市崇福污水厂扩建工程)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1
1、本项目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预付款支付比例调整如下:
(1)设计费预付款支付比例为签约合同价中该部分工程价款的30%;
(2)建筑安装工程费预付款支付比例为签约合同价中该部分工程价款的30%;
(3)设备购置费预付款支付比例为签约合同价中该部分工程价款的30%;
2、本项目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设备购置费进度款支付中增加:(1)发包人发出供货通知后支付签约合同价中设备购置费部分的30%;
3、其余按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略) (略)
浙江 (略)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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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