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2日我局对抚顺 (略) 改扩建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 (略) 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
抚环望审[2023] 4号
关于抚顺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抚顺 (略) :
你单位《抚顺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抚顺 (略) 全厂占地面积为19983m2 ,总建筑面积为15883.9m2,扩建项目新建一条滤布生产线,对现有生产线进行部分升级改造,拆除部分老旧设备、更新安装新设备,主体工艺不变,产能增加,增加滤布袋生产线。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扩建后厂区总面积、建筑面积均不变。
项目建设内容及组成
工程 | 工程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备注 |
组成 | |||
主体工程 | 1#厂房 | 1座,3F,建筑面积为8799.15m2。一层为滤料针刺车间,内设4套针刺生产线;三层为仓库。 | 现有 |
扩建项目在现有滤料针刺车间增加和更换生产设备,不增加生产线;二层增加滤布袋加工车间。 | 扩建 | ||
2#厂房 | 1座,1F,建筑面积为2460.5m2。 | 现有 | |
原机加骨架车间改为后整理车间,机加骨架设备拆除,2#厂房北侧车间改建为后整理车间,新增轧光机、定型线等设备;南侧车间改建为织布车间和滤料针刺车间,滤料针刺车间新建一条针刺生产线。 | 扩建 | ||
3#厂房 | 1座,1F,建筑面积为1308.25m2。为织布车间 | 现有 | |
改扩建项目新增织布设备。 | 扩建 | ||
辅助工程 | 办公楼 | 1座,4F,建筑面积为2016m2。 | 现有 |
附属楼 | 1座,2F,建筑面积为900m2。一层为食堂,二层为宿舍。 | 现有 | |
锅炉房 | 1座,1F,建筑面积为400m2。 | 现有 | |
公用工程 | 供水 | 市政自来水管网 | 现有 |
供电 | 市政供电局供给 | 现有 | |
供暖 | 天然气锅炉取暖 | 现有 | |
排水 | 定期由辽宁希恩节 (略) 清运处理 | 现有 | |
环保工程 | 废气治理 | 本项目定型机燃烧废气、烘干废气、烧毛工序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干湿静电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器。 | 干式静电除尘器、集气罩现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油烟净化器新建 |
废水治理 | 厂区内设有3个化粪池,分别位于办公楼北侧、滤料车间北侧和仓库南侧,体积均为16m3。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清洗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辽宁希恩节 (略) 清运处理。 | 油水分离器新建,其余现有 | |
噪声治理 | 减振、隔声、消声、车间封闭 | 现有 | |
固废治理 | 1个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建筑面积为20m2。废边角料、废纤维、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 | 现有 | |
2座危废暂存间,一座位于仓库北侧,建筑面积5m2,一座位于厂区北侧,建筑面积10m2,防雨防渗防晒防漏,防渗等级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 新建 |
二、 (略) 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厂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运营期废气:食堂油烟应设置油烟净化器。烘干定型废气、烧毛工序废气和定型机燃烧废气应设置集气罩+1套干湿结合静电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与定型机燃烧废气一同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运营期废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清洗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辽宁希恩节 (略) 清运处理。
3.运营期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作业噪声,在采取减振、隔声等相应的降噪措施和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各厂界处噪声贡献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纤维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食堂废油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活性炭、静电除尘器清洗废水和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弃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运营期土壤:项目区应严格区分为污染区和非污染区。对项目化粪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和油水分离器等可能泄露地区设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加强企业日常管理特别是严格控制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去向和危废收集、转移,严格控制危险废物暂存间跑冒滴漏以及流失。
6.环境风险: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 。制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7.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8.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9.本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