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我公司自2024年3月开展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 (略) 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以及《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文件的精神,现将公司生产及排污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格瑞泰克(新乡) (略)
2.法人代表:王维芳
3.企业地址: (略) 长垣县魏庄镇华豫大道西侧
4.企业生产规模:年产活塞杆*支
5.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
6.主要环保设施:废水、废气处理设施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电镀废气、退镀废气和柴油锅炉废气,电镀废气采用酸雾抑制剂+槽边侧吸风集气罩+酸雾处理器处理,退镀废气采用酸雾吸收塔处理后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分别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和一般废水。一类污染物废水:回收槽内废水、镀后清洗废水、电镀车间冲洗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等含有一类污染物质的废水经混凝沉淀、配套水处理设施、酸碱中和等方法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一般废水:生活污水、镀前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树脂再生的酸碱浓水、冷却系统排污水、淬冷用水以及初期雨水;纯水制备树脂再生的酸碱浓水用蒸发器进行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镀前清洗废水、冷却系统排污水、初期雨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长垣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标准限制要求后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车床、磨床、冲方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厂房隔音等措施处理后,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危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碎屑、废磨削液、费磨削液桶,其中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出售,退镀废液单独精心收集,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拟集中收集在危废暂存间,并委托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格瑞泰克(新乡) (略)
联系人:赵凤莉
联系电话:*
咨询单位: (略)
联系人:席文昌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格瑞泰克(新乡) (略)
建设地点:河南省/ (略) /长垣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