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公告 一、项目概况 (略) 中心城区乐坪街道办事处家属楼老旧小区(棚改)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娄星财采计(2023)033 2、委托代理编号:SNDL-2023CS0010 3、项目名称: (略) 中心城区乐坪街道办事处家属楼老旧小区(棚改)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2元 6、最高限价:*.42元 7、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120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开标后资格审查。 1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磋商文件第二章第9款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发布公告后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3、方式: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后获取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3、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投标: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点击公告中的申请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或者登*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网上投标,下载采购资料(电子采购文件为gef格式)、项目投标的壳文件和加密程序,申请和查询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注:电子响应(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版本的投标人工具箱V6.6.0)和操作说明书请在该项目资料中下载。请各供应商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电子投标文件为gef格式。投标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金润技术客服:客服电话:*,客服QQ:*,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六、开标(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1、开标时间(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7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的安排); 4、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注意事项:请供应商自行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交纳:不要求缴纳。 2、本项目采取全过程电子标,为有效防止疫情扩散,不要求供应商参与现场开标和磋商、报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采购平台上磋商及报价。磋商和谈判与澄清说明采用线上进行,评审专家在评标阶段可以进行线上实时磋商、谈判和澄清,对需要进行澄清说明的单位进行提问 投标单位收到短信后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进行澄清说明(快捷导航-澄清说明-选择进行澄清说明的项目)查看问题 并上传附件(澄清说明附件以PDF格式上传至交易系统)。 3、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4、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5.温馨提示:参加现场开评标(竞买会)人员请履行“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义务,全程科学佩戴新冠病毒防护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A.采购人: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严先生 电 话:* 地 址: (略) 娄星区湘阳街568号 B.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系人:贺剑 电 话:* 地 址: (略) 娄星区湘中大道君临天厦A座 C.监管部门: (略) 娄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娄星区福星路688号区财政局办公楼1109室 电 话:0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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