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略) 灵地人民法庭零星修缮项目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招标项目编号:FJHH(2024)QL09
本工程于2024年12月04日上午9:30分 (略) 开标室公开招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 (略)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 (略) 666号
电话:1# ,联系人: 陈先生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 (略) 灵地人民法庭零星修缮项目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价(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福建 (略) | # 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略) | # 元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 (略) | # 元 |
4、公示时间:2024年12月04 日至2024年12月06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公示期3日(2024年12月04 日至2024年12月06日);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 (略) 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日 期: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