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3〕154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招生秩序,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现就2023 (略) 直属中小学入学转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入学、转学对象
1.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的适龄儿童和年满7周岁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
2.初中七年级: (略) 直属小学及利通区城区、城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外县(市、区)或利通区农村学校六年级毕业生、 (略) 利通区城区购房或进城务工的随迁子女。
3.转学:因工作调动、新购房、进城务工等原因家庭住址发生变动, (略) 利通区城区有固定住所或进城务工随迁人员的子女可以申请转学。
二、时间安排
(一)小学一年级
7月3日-14日,如愿入学服务平台第一次开放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功能,家长进行登记填报。
7月17日-20日,第一次审核入学相关资料。
8月11日-8月14日,如愿入学服务平台第二次开放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功能,错过第一次登记的家长进行登记填报。
8月15日-16日,第二次审核入学相关资料。
8月23日,通过平台和短信向家长发布入学分配结果。
8月24日-25日,小学新生报到注册。
(二)初中七年级(小升初)
6月5日-7日,利通区城区、城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登记填报。
6月12日-16日,审核利通区城区、城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小升初入学相关资料。
8月1日-4日,外县(市、区)或利通区农村学校六年级毕业生、 (略) 利通区城区购房或进城务工的随迁子女,第一次登记填报。
8月7日-9日,审核外县(市、区)或利通区农村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小升初入学的相关资料。
8月9日-10日,外县(市、区)或利通区农村学校六年级毕业生、 (略) 利通区城区购房或进城务工的随迁子女,第二次登记。
8月11日-14日,第二次审核入学的相关资料。
8月21日,通过平台和短信向家长发布入学分配结果。
8月22日-23日,初中新生报到注册。
(三)转学工作
8月7日-11日,学生(家长)第一次登录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在线预登记。
8月21日-22日,第一次审核资料。
8月17日,如愿入学服务平台第二次开放,学生(家长)在线预登记。
8月25日,第二次审核资料。
8月27日,公布分配结果。
8月28日,转学学生报到注册。
三、相关政策
(一)招生入学办法
1.“一个持有”“两个年限”。 (略) 直属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执行《 (略) 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吴教发〔2020〕36号)要求,新生入学需同时满足“一个持有”和“两个年限”的政策要求。
“一个持有”即应入学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名下持有房产。房产材料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已办证的商品房);
(2)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购房合同(未办证的商品房);
(3)拆迁安置协议;
(4)公证书(购置且持有公证书的二手小产权房和具有公证的祖辈去世遗产房屋);
(5)廉租房、公租房证书;
(6)宅基地证。
“两个年限”即房龄和二手房间隔期。2023年及以后秋季入学房龄(以相关证件时间为准)均需满两年以上。二手房间隔期是指新房主子女入学与前房主子女同学段)入学间隔需满三年,小学、初中分别计算,同家庭子女入学不受限制。
其他佐证:
(1)户口本(验证学生监护人);
(2)生活票据:近3个月水、电、暖、气等生活票据至少两种。
(注: (略) 民少跑路,手机“我的宁夏”中可查看不动产和房产证信息证明,非必要不去开具纸质证明;生活票据可打印手机缴 (略) 民在现场核验时操作手机页面进行查看即可)
2.“新老政策并行”。 (略) 直属初中招生入学执行2022年《 (略) 直属初中新生入学片区调整公告》,采取“老人老办法”和“新人新办法”的政策。即:自2022年6月30日前在调整片区购房,且符合相关入学政策条件的,家长可继续享有原片区招生政策。自2022年6月30日以后,在调整片区购房的,一律按新片区进行招录。
3.划片招录和志愿招录相结合。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实行划片招生。 (略) 第十中学为陕师大附属中学,作为东片区新学校,采用“划片+志愿”的招录招生办法。在满足片区内学生入学的基础上,市教育局结合学生家长自主填报志愿情况和实际居住地等因素综合研判进行统筹安排。
4.统筹调剂分配政策。不符合划片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由教育局依据城区学校学位供给情况,统筹调剂分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学生监护人要做好“因学就居”准备。
5.二中招生调整政策。自2023年起,不再招收住宿生。
(二)转学政策
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县域内中小学校不能产生新的大班额(55人以上),要逐步实现标准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故转学学生不分片区,由市教育局综合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市区小学转学由利通区教育局所辖小学安排,市直属 (略) 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在《20 (略) 利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预警提示》公布的已是红色预警的学校不予安排转学。 (略) 直属学校就读的,原则上不再安排利通区内转学。
(三)阳光均衡分班政策
20 (略) 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阳光均衡分班政策。学生按分配结果(短信通知)到相应学校报到注册后,市教育局依据报到注册信息在平台中随机分班并进行公示,学生到分配班级报到就学。期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等全程参与阳光均衡分班过程。
四、相关信息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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