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17年#月#一办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大华略受X机略的委托,略政中心2018—略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NXCG-GK- ##
委托代理编号: ##
二、项目名称:略2017年#月#一办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 ## .65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略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位依法登记的证书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注:投标略门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手续的,提供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017年8月至201略保缴纳凭证复印件(社保缴费单略代扣单复略保机构查询专用章或鲜章的查询结果或缴费证明原件);
(4)提供2016年度经略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略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
2、特定资格条件:
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注:略文件时交代理机构存档,否则不予受理。
六、招标文件认购:
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只接受现金,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账;
2、2017年#月#日起至2017年#月#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X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略部(X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59号财汇立方21楼)购买,认购时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凡未办理认购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3、招标文件电子版请各投标人登 * X略或宁乡略自行下载。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09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7年#月#日09时30分;
3、开标地点:X公略(X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市民之家四楼北侧);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 * * 万元整( ## .00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至以下账户:
户 名:大华略宁乡分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略
银行账号:5898 7001 8691
1、投标保证金请在2017年#月#日10时00分(X时间)前缴纳(以到账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投略转账、银行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
注: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填写项目简称:“略物业管理采购”,否则可能影响保证金查询到账及退还。
采购人:X机略
地 址:X玉潭街道二环略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略
地 址:X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59号财汇立方21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姜先生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