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2024年第一批航站楼商铺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止日期 | 以本项目 (略) 站(http://**)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一、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协议】方式确定其为承租方。 二、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详情 | 详见《昆明长水国际机场2024年第一批航站楼商铺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明细表》 | ||||
项目位置 | (略) 官渡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 |||||
项目简介 | 昆明机场S1卫星厅位于T1航站楼中心区北侧,年旅客吞吐量设计为*人次,采用“一”字形布局模式,为空侧结构的国内航站楼,提供进出港旅客候机、登机、到达等功能,用于保障国内、省内航班。S1卫星厅已于2023年7月启用,本次将对7个商业项目进行公开招租。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昆明长水 (略)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69Q | ||
现场踏勘 联系人 | 杜老师 | 联系电话 | 0871-* | |||
踏勘时间 | 以出租方通知的踏勘时间为准。 | |||||
特别提示 | 需参加现场踏勘的意向承租方,须于每期挂牌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向云交所提交《现场踏勘申请表》,以及现场踏勘人员信息及身份证扫描件(每家单位参与现场踏勘的人员不得超过2人)。参与现场踏勘的人员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换或增加。 | |||||
出租方承诺 | 出租方提出申请,由云南省产 (略) (以下称“云交所”)公开发布本次资产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公告信息。出租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是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本次资产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二、出租方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云交所予以公告; 三、出租方已对云交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云交所的交易规则; 四、如果由于出租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租赁或经营权有偿转让权利无法行使等情形,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云交所、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本项目按现状分标的进行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若意向承租方报名的标的有品牌要求的,须提供品牌的商标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商标续展注册证明、商标转让证明、注册商标变更证明等)及提交《品牌承诺函》(详见附件下载)。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中核定使用商品须与标的业态及经营范围相符,品牌门店证明材料需与报名标的的业态和品类相符。项目成交后,按投报的品牌签订合同,并开展后续经营活动。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审批同意,承租方不得更换品牌。 四、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按昆明机场要求开展商铺精装修设计、报审、装修施工及验收等各项工作,并须符合消防要求。商铺精装修范围包括:商铺内部精装修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属于特殊建设工程,商铺精装修须进行消防专项验收备案。在开展装修工程前,以书面形式向昆明机场提交装修申请及装修方案,昆明机场审核同意后,承租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完成必要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并在获得相应审查合格证明后,转入施工阶段;施工完成后,承租方应依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府程序,向负责建筑和消防安全监管的相关部门提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应文件。 五、S1卫星厅招租点位成交后在合同期内,固定经营权费不随旅客吞吐量调整。 六、为提升品牌丰富度,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2024年第一批航站楼商铺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明细表》中,意向承租方在投报标的1、2时,每个意向承租方只能在标的1、2中任选1个标的进行投报,不能同时兼报,否则其报名资料无效。 (二)标的4成交后,若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要更换品牌,需经出租方书面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换。 七、标的3为“一标多点”打包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意向承租方在报名该标的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须对标的内所有点位进行报名,不得拆分,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二)若产生竞价,意向承租方仅须对标的内S1F3CA18点位进行报价,月固定经营权费最高的意向承租方将确定为标的3的最终承租方。同时按以下公式计算各点位固定经营权费: S1F3CA18点位固定经营权费成交价=该点位固定经营权费招租底价(280)+平均加价幅度; S1F3W04A点位固定经营权费成交价=该点位固定经营权费招租底价(170)+平均加价幅度; 平均加价幅度=(最终报价-280)/2,保留整数。承租方按以上述标准确定的成交价格签订相关合同。 (三)成交后,每个点位需签订1份合同。在合同履行期内,若承租方提前退租的,须对整个标的内所有点位进行退租,不得只退租部分点位,因昆明机场运行资源调整、增容改造、整体商业资源规划、安保工作、消防安全等原因造成标的内部分商业点位无法使用的情况除外。 八、《昆明长水国际机场2024年第一批航站楼商铺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明细表》(见附件1)中,所列商铺物业参数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若需了解商铺现场情况,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报名参与现场踏勘。 九、《昆明长水国际机场2024年第一批航站楼商铺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明细表》中,“固定经营权费招租底价”(单价)已包含综合管理费(单价);“固定经营权费”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有偿转让经营权合同》中为“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承租方于公告期间至被确认受让资格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意向承租方不得违反《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详见附件下载)相关要求。 四、意向承租方未被云南航空产业 (略) 及所属单位根据《云南航空产业 (略) “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列入黑名单,且目前没有欠付昆明机场相关费用。 五、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六、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昆明长水国际机场2024年第一批航站楼商铺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明细表》之资格条件;有品牌要求的,还须符合附件之《昆明机场商业招租品牌定位》相关要求。 | |||||
交易 条件 | 出租 条件 | 详见《昆明长水国际机场2024年第一批航站楼商铺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明细表》 | ||||
履约 条件 | 一、费用结算方式:航站楼成交标的承租方应按《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有偿转让经营权合同》之结算条款相关规定完成合同费用结算。同时,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20天内须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二、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本次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出租方、承租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承租方承担。 三、承租方应在合同期满、中止或解除后严格按照《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有偿转让经营权合同》(航站楼项目)相关条款约定,拆除经营场所内的装修并恢复原状,拆除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其它相关事宜详见《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有偿转让经营权合同》(附件下载)。 | |||||
补充说明:在确定承租方【30】日内,出租方和承租方需按下述要求开展以下工作: 1.承租方按以上“交易条件”为基础与出租方签订《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有偿转让经营权合同》(航站楼项目),以及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任意一方均不得改变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承租方向云交所登记承租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在被确定为承租方30日内,承租方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可取消承租方的成交资格,云交所对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该项目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入出租方帐户。 2.出租方需向承租方移交经营场所,若因机场运行资源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增容改造、机场功能区调整、业务流程变更等)、整体商业资源规划、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等因素,致使出租方无法在确定承租方30日内向承租方移交经营场所的,承租方需在出租方书面通知时限内接收经营场地。出现以下情形的,出租方可取消承租方的成交资格或单方终止合同。 (1)若非昆明机场原因,在被确定为承租方30日内,承租方未接收经营场所的,其成交资格将被否决,且不退还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2)若因昆明机场原因无法在确定承租方30日内移交经营场地的,在昆明机场向承租方发出接收经营场地书面通知后,承租方逾期超过10日不接收经营场地的。 3.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提交商铺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含实景效果图)、平面布局图、风水电负荷数据等),积极开展装修方案报审。 | ||||||
交易服务费 | 承租方应于《收款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按本项目《收费标准》计算),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送达”方式包括挂号信或快递形式以及传真、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现代化电子手段。挂号信或快递形式向承租方地址寄送3日后视为已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现代化电子手段到达承租方特定系统日期视为已送达。) | |||||
报名手续 | 一、线上报名手续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 (略) 站(www.cynee.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报名材料包括: (一)经报名人签署的《报名登记表》《承租申请与承诺》《品牌承诺函》(由云交所提供),《现场踏勘申请表》《现场踏勘承诺函》《经营场所调整及物业配套条件确认承诺函》《装修及开业准备期承诺函》《禁止转租分租承诺函》《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餐饮项目资产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还须提交《餐饮同城同质同价承诺函》;便利店项目资产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还须提交《便利店同城同质同价承诺函》。 (二)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 (三)《昆明长水国际机场2024年第一批航站楼商铺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明细表》之资格条件中明确的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同时,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需满足以下要求: 1.对于需提交店铺证明材料的,意向承租方须提交至本项目招租公告报名截止之日经营状态为在营业店铺的证明材料,可附美团、大众点评、 (略) 、高德地图等 (略) 络渠道可查询的店铺截图;位于机场的店铺也可提供机场方出具的业主证明文件。 2.关于接受品牌代理的标的,意向承租方提交的品牌授权文件有效期须在本项目报名期限内。 (四)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签字,并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三、注意事项 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
保 证 金 设 定 及 处 置 方 式 | 交纳 方式 | 按照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备注: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后,报名人根据系统提示完成e交易钱包充值,充值后对已报名项目进行保证金支付确认。 | ||||
截止 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金额(元) | 详见《昆明长水国际机场2024年第一批航站楼商铺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明细表》 | |||||
备注: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被e交易系统有效识别交纳的,则该报名人不具备承租资格。(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 | ||||||
处置 方式 | 一、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原路无息退回。 二、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一)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二)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三)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四)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其附件,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交易价款的; (五)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按本项目收费标准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付至出租方账户。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进行追偿。 三、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以及向出租方支付转让价款或划转违约金等行为无需再由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确认。 | |||||
特别说明 | 一、云交所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项目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全部揭示,云交所不对本次出租项目标的做任何担保。 二、意向承租方应对出租项目标的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亲自查验出租项目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等,在对项目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及标的物所在地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本项目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所载面积如有差异,租赁费(固定经营权费)单价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出租方及其工作人员对项目标的采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等即时通讯、口头、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云交所对挂牌项目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四、意向承租方按本项目公告约定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接受并认可出租项目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五、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成交确认文件及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 六、本项目标的相关材料的查阅及现场实地踏勘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无论是否参与现场踏勘,均须签署《现场踏勘承诺函》。 | |||||
附件下载 | ||||||
附件2:S1卫星厅二层点位示意图.pdf、S1卫星厅三层点位示意图.pdf; 附件6:经营场所调整及物业配套条件确认承诺函(航站楼).pdf; 附件13: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空防安全管理协议.pdf; 附件14:意向承租报名登记表、承租申请与承诺.pdf、品牌承诺函.pdf; 附件15:收费标准.pdf。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云南省产 (略)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五华区祥云街 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先生 | 咨询 电话 | 0871-* | 咨询 时间 | 工作日 9:00至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