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杨春分于 * 年 * 月 (略) 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在大荆镇小花坦村新建 * 间 * 层拟建设用地面积 * . * ㎡,拟建建筑面积 * . * ㎡(其中底层层高≤3.6m,建筑总高度≤ * .6m,挑楼在东、南、西、北首 * . *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 (略) 乡规划法》、《 (略) 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 (略) 政许可,规划用地 * 至:(详见红线图)
东至:空地
南至:路
西至:空地
北至:空地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 * 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 (略) 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 (略) (略) (略) 申报,(地址:大荆镇小荆路 * 号, 联系电话 *** ),登记为利害关系人, (略) 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