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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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凤城街沙田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八期监理”答疑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疑问,现编制答疑文件,并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一、问:本项目以工程勘察类专业职称证书加分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设立与项目实施不相适应的条件。1、根据本项目最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费有专门列支,有相关单位对施工期间出现的勘察、设计问题提出指导解决方案,勘察、设计问题的指导解决并不是监理单位的工作范围。 2、本项目共分十期进行,在第一至第八期的监理中,只有第五期和本期设置了工程勘察类专业职称证书加分条件,且第五期只有清远 (略) 商务分拿满,其他投标人分差过大,未设置工程勘察类专业职称证书加分条件其余几期监理不存在这种情况。请招标人尽快删除以工程勘察类专业职称证书为加分条件,不得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已发布更正公告,详见本项目的更正公告01。 二、问:提疑:招标文件中表3监理综合评分表的商务标?专业监理人员配置:“一、除项目总监外的监理人员中:1、有1名具有工程勘察类专业高级或副教授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工程勘察类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此评分的设置明显不合理, (略) 政务服务 (略) 查询可知,项目编号为“GC(略)”的凤城街沙田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八期项目已于2024年9月12日招标结束,其招标范围为:项目的勘察(岩土勘察)、测量、物探、施工图深化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而本项目“凤城街沙田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八期监理 ”(项目编号为:GC(略))的招标范围为: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结算及保修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由此可知,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并不包括工程的勘察(岩土勘察)、测量、物探等阶段的监理工作,即可以理解为本项目监理工作开始前,已经完成了项目的勘察(岩土勘察)、测量、物探等工作,请问设置工程勘察类专业职称证书的依据何在?故此评分的设置已经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而且 (略) 政务服务 (略) 查询,项目编号为“GC(略)”的凤城街沙田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五期监理项目,也曾设置与此一模一样的评分,在此项目的提疑期间,曾有多名潜在投标人对该项评分的设置进行提疑,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以“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的理由搪塞过去,并无更正该部分的评分设置。而在项目编号为“GC(略)”的凤城街沙田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五期监理项目的开评标过程资料显示,只有“清远 (略) ”在商务分取得满分,招标人在本项目中再次设置该项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评分,是否可以说明该项评分的设置是有意为某一投标单位量身定做?故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更正该项评分!若贵单位执意违法违规,我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答复和投诉处理规程》的通知、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指引,向本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答:已发布更正公告,详见本项目的更正公告01。 若本答疑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当先阅读本答疑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 (略) 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新誉 (略) 发布日期:2024年9月25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