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政府( (略) ):
(略) (略) 《关于印发<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建设指引>的通知》要求,为 (略)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略)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进行公开遴选。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2. (略) 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条件。
3.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一年以上。
4.拥有与开展的服务内容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设施和人员,数量满足相应的服务能力。
5.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年度服务能力在3000亩以上,在当地具备一定的影响力,社会反映良好,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6. (略) (略) 的监管,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依时保质完成项目任务。
二、遴选程序
服务组织按要求填报《广东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入库申报表》及报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报表、人员学历、持证证明、过往业绩、作业农机佐证、以往实施项目用户满意度、获得荣誉等相关佐证材料,材料需经所属镇(街)审核推荐。我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小组择优评选专业化服务组织。服务组织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三、遴选时间及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申报时间截止至12月3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服务组织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及相关材料汇编成册,一式 (略) (略) ,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1、书面材料报送地址: (略) (略) 政策法规与改革股。
2、联系人:黄家俊
3、办公室电话:0750-#
(略) (略)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