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 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施工,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 二标段室外配套工程劳务分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劳务分包供应商,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劳务分包商均可参加投。
一、招标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位于 (略) 江陵县滨江大 (略) 交叉口,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定位为保障性还迁房,建设内容主要由3栋10层、30栋11层高层建筑组成,建筑功能包含: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规划总用地面积#.34m2,总建筑面积#.52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8m2,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234.33m2,其他配套公建建筑面积3274.49m2,非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1400.57m2,不计容地下室建筑面积704.85m2。共涉及1241套住宅,其中拆迁安置住房837套,对外销售住宅404套。机动车停车位87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263个。容积率:1.58;绿地率:352%;建筑密度:17.70%。
二、招标范围2.1 本次招标范围如下:依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所有土建工程量,#方的承包范围将包括协议书条款没有特别说明但在图纸中有所规定或为实现合同目的所包含的一切室外配套工程劳务工作(砖砌围墙、室 (略) 、 (略) 面、强弱电管道、篮球场地面及雨水沟、强弱电管道、路缘石安装、停车位铺草皮砖、铺装PC、砖配电室做电缆沟、配电室电缆沟、天棚刮抗裂砂浆(含材料)、铺装踏步.残疾人车道大理石、橡胶跑道50厚细石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必须在第十一师 (略) 合格劳务供应商名录库内。
3.2投标人注册资本需大于等于#佰万元。
3.3投标人需持有劳务分包不分等级资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在第十一师 (略) (http://**)进行报名,资格预审合格后,经招标方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平台公布时间为准,地点为第十一师 (略) 。
五、投标要求:(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 (略) 、 (略) (略) 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反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 (略) 、 (略) (略) 相关项目。
(3)中标后 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