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成 (略) 关于信丰县农业农村局信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品目二)第二次(项目编号:JXRC2023-XF-G002-1)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项目概况
信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品目二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6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RC2023-XF-G002-1
项目名称:信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品目二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13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信采购2023F* | 样品制备 | 1 | 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所有服务且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标供应商若为大型企业的,应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于中小微企业,分包比例需占本项目成交金额的40%及以上(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或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潜在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采购人有证据证明有关供应商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以拒绝其参加采购活动。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00:00 至 2023年11月02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16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丰县5G产业园园区服务中心二楼开标二室)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丰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 (略) 信丰县迎宾大道191号
联系方式:0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日成 (略)
地址: (略) 信丰县迎宾大道19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