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金浦梅花片区(324国道北侧及龟山西侧)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01-05地块局部调整论证报告征询意见公示
(略) 政规划[2024]9号
根据《汕头 (略) 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和《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潮阳区金浦梅花片区(324国道北侧及龟山西侧)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01-05地块局部调整论证报告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潮阳区金浦街道办事处
申请项目:论证报告征询意见公示
项目名称:《潮阳区金浦梅花片区(324国道北侧及龟山西侧)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01-05地块局部调整论证报告征询意见公示
项目位置:《潮阳区金浦梅花片区(324国道北侧及龟山西侧)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01-05地块
调整内容:细化《潮阳区金浦梅花片区(324国道北侧
及龟山西侧)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01-05地块的控制性指标,规划技术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建筑物限高≤50米、绿地率≥10%、停车率≥10%; (略) 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55%;其他指标按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执行。(详见附件)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且对公示事项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分局提出申诉(申诉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诉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诉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上述规划项目的详细信息, (略) 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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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附件:《潮阳区金浦梅花片区(324国道北侧及龟山西侧)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01-05地块局部调整论证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