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水接入项目(厂内市政水源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政水接入项目(厂内市政水源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略)
(2)规模:在发包 (略) 政水水表井附近设计修建转输水池、水泵、 (略) 政水供往一、二期现有加压贮水池,实现水源置换。满足最大供水量,一期最大用水需求量120m3/h,二期最大用水需求量180m3/h。转输水池有效容积不得小于150立方米。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市政水接入项目(厂内市政水源建设)
合同估算价:*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0天内完成
招标范围:该工程为EPC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现场勘察、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控制价,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 (略) 宽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等)、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墙体备种主要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各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BIM技术等招标需求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说明: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十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 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 (略) 》记录有效。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二十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须派驻一名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相似规模(供水量不小于180m3/h)设计业绩或至少一项相似规模(供水量不小于180m3/h)EPC合同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 (略) http://**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所需资料:供应商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及招标文件工本费付款凭证均需加盖公章上 (略) (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审核)
4.2 获取方式:2024年8月23日 0:00 时至 2024年8月27日 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 (略) http://**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3日9时30分, (略) http://**线上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 (略) http://**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 (略) 》、《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 (略) | 招标代理机构:青 (略) |
地 址: (略) 大通 (略) 70号 | 地 址: (略) (略) 65号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孟杰 | 联系人:付静芸、白月、王娜 |
电 话:0971-* | 电 话:0971-* |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