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要求,对“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中江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中江县 (略) )
建设单位:中江县 (略)
建设地址:中江龙永兴镇长坪村
建设内容:项目流转土地20.775余亩,建设标准化生猪养殖圈舍*平方米、污水处理池以及 (略) 、水、电等配套设施等。主要配备全自动喂料系统、风机水帘通风降温系统、冬季地暖升温系统各1套以及干湿分离机1台,建成后年存栏生猪5060头,年出栏生猪*头。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江县 (略)
联系人:鲁总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中江龙永兴镇长坪村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中创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青羊区 (略) 486号3栋1单元7层701号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有意见,您需下载公众意见表,按照要求填写后,通过我们提供的联系地址、邮箱,通过信函、电子邮 (略) 所在地直接提交意见表。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请您在发表意见时尽量写明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的向您反馈意见和相关信息。我们将真诚地感谢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支持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