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16排CT移机项目
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16排CT移机项目;
2、采购方式: 询价;
3、最高限价:26000元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采购服务内容:① 将体检中心旧址16排CT(Optima CT520型)及16排CT配套使用的办公桌、椅与2台胶片机整体移机至淇滨区九州路1 (略) (略) 区体检中心新址;② 本项目移机服务为整体解决方案(类似交钥匙工程),包括体检中心CT新址机房的勘察、设备的拆卸、车辆运输、吊装、搬运,移机后的安装、调试、校准,使之符合该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和临床使用要求,以保证移机后设备正常使用。移 (略) 方提供详细的移机计划表。③ 移机完工期:无特殊情况下,一星期内完成。
须知:
① (略) 勘察设备目前状态,确保移机前后设备状态一致。
② 如移机过程中出现因搬运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安装调试后图像质量下降, (略) 承担恢复至正常状态的所有费用。
4.2、服务地点: (略) (略) 体检中心旧址(兴鹤大街与朝歌路交汇处海关) (略) (略) 区本检中心新址(九州路115号);
4.3、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七日内;
4.4、付款方式:体检中心(海关)16排CT移机至九州路 (略) 区体检中心新址并维护设备正常运行,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4.5、服务质量:经院方验收合格,以保证移机后设备正常使用。
4.6、安全保障:设备拆卸、运输、安装调试过程中做好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预防措施,移机过程中出现的所有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覆盖医疗设备维修及医疗器械维修内容,允许经营本次维修项目);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以来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任意连续三个月财务报表);( (略) 提供成立年度来连续的财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单位须提供免税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候;
2、方式:潜在供应商按询价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准备电子版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q.com,并及时致电代理机构查看报名资料,报名资料需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待资格审核后,代理机构回复通过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3、本项目需现场勘验。
①时间: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请在此时间段内联系石先生进行现场勘验 ,联系电话:0392-*)
②地点:体检中心旧址:鹤壁海关(朝歌路与兴鹤大街交汇处)
③现场勘验:供应商如认为需要,请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勘察新、老院区现场,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如因未勘察现场引起报价误差,后果自行承担。
注: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四、询价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淇滨 (略) 政楼4楼会议室。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询价会议,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五、询价单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3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邮件形式提交。
3、方式:电话报价和邮件报价,潜在供应商应在电话报价后,同时提交一份邮件报价,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
注:因故未能及时接听电话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六、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 (略) (略) 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定标方式: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下,原则上按投标价格高低确定中标人。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澄清、修改补充信息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进行发布。潜在供应商有权利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淇滨区九州路115号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516室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