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7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杭州萧山所前孔湖石料厂废弃(关停)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萧山所前孔湖石料厂废弃(关停)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 (略) 萧山区所前镇孔湖村 | 杭州萧山浦 (略) | 本次工程总治理平面面积*m2,其中削坡后清坡区域约*m2,总削坡方量约*m3(实方),宕面削坡总方量约*m3(实方),宕底削坡总方量约*m3(实方),宕底总回填方量约*m3(实方),剩余*m3岩石经破碎加工后外售。工程主要内容包含削坡、坡面喷混植生绿化、截排水沟,坡脚挡墙、局部主动 (略) 、坡脚爬藤绿化、石料破碎、筛分、输送等。 | 本项目由建设单位在浙江 (略) 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并将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施工期: 1、*生生态:通过工程和生态的方法恢复工程区的植被,项目区内将种上黄馨、香樟、红叶石楠、爬山虎等。 2、地表水环境:(1)施工废水经排水沟收集后统一汇入场内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作业、洒水降尘;(2)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纳管经钱江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至钱塘江;(3)合理规划,尽量避开雨季进行施工,在施工前做好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3、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不得回填工业固废,从源头上防止有害物质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途径;施工场地尽量采用粘土进行碾压夯实。 4、声环境:(1)施工噪声:①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②优化施工工艺,缩短施工时间;③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④运输施工物资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2)运输噪声:为避免车辆运输噪声对沿途村民点的影响,需加强运输车辆队*的管理,禁止超载,禁止夜间运输,途经沿线村庄时减缓车速、禁止鸣笛。 5、大气环境:(1)破碎加工线粉尘采用水喷洒装置喷淋除尘,加工车间密闭。(2)施工扬尘:为抑制尘土飞扬和降尘,本项 (略) 、 (略) 每天需洒水6次以上。(3)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①尽量使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②尽量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如0#清洁柴油),严禁使用重油;③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 6、固体废物:本项目削坡石料、沉淀泥砂均暂存于临时施工场地内,石料部分回填,剩余部分统一破碎后外售,沉淀泥砂后期回填复绿;破损柴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非生产性项目。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环境污染。 |
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 (略) 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