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6月19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6月20日- 2023年6月27日。 联系电话(传真):0562-*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木鱼山大道666号,铜官区人民政府旁智慧铜官运营管理中心三层 联 系 人: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环评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 |||||||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阀门橡胶、塑料密封件生产基地项目 | 铜陵狮子山高新区栖凤路3399号 | (略) | 安徽 (略) | 拟建项目位于铜陵狮子山高新区栖凤路3399号,总投资约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租赁铜陵天海 (略) 现有空置2#厂房,同时对厂房进行改造,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购置安装混炼机、开炼机、硫化机、注塑机等相关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设置混炼车间、注塑区、挤出区、硫化区、粘胶车间等生产区域,配套建设公辅设施,以及环保设施,分别建设橡胶件和塑料件生产线,建成年产橡胶密封件150万件、橡胶○型圈200万件、塑料件150万件的生产能力。 | 1.在现有厂房内建设,禁止夜间二十二点至次日凌晨六点期间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装修改造以及设备安装调试作业。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冷却循环水定排废水等必须纳入污水管网,外排废水均必须满足狮子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纳管入狮子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严格落实并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橡胶件生产线:配料废气必须密闭空间负压+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炼胶废气必须密闭空间负压风管抽风收集+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挤出、烘道硫化、硫化成型工序等废气必须经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3);配胶、浸胶、烘干工序等粘胶废气必须经密闭空间负压+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4)。塑料件生产线:注塑工序等有机废气必须经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5)。橡胶件生产线废气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塑料件生产线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相关标准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优化生产车间内部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混炼机、挤出机、硫化机、注塑机、风机等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无害化处理;一般固废分类、集中收集,定期外售资源化再利用;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含桶)、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健全外销外售及危废处置台账。同时,必须规范化设置一般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设立标识牌。 6.按照分区防治原则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危废暂存库、事故应急池、化学品原料库等区域的防渗措施。 7.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8.新增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排放量≤0.045吨/年;VOCs排放量≤0.174吨/年。 | 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