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01 招标编号:赣建莲招字[2023]第15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莲花县 (略) | |||||
招标工程项目 | 莲花县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莲花县工业园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莲发改投资字[2023]13号 | |||||
建筑面积 | *.27平方米 | 层次 | 6 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28089.98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26290.09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2.5本项目招标范围: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及后续服务(包含图审)、采购与施工,具体招标包括下列内容: 2.5.1设计及后续服务(包含图审)工作内容:用地红线内所有建筑、结构、道路、景观海绵、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色建筑等配套基础设施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配合、竣工验收、质量奖项(如有时)申报配合等相关设计工作。以及后续技术服务等委托的与本工程建设相关其他内容(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的施工图设计及提供施工阶段配合服务。 2.5.2采购工作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有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2.5.3施工工作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项目的施工及招标人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其它项目,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并最终向招标人“交钥匙”。 | |||||
标段划分 | 标段一 | 莲花县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标段二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详见其他要求 | |||||
技术负责人 | 详见其他要求 | |||||
关键岗位人员 | 详见其他要求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企业资质类别及资质等级: (1)设计资质:具备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 3.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 3.1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应由投标单位经营人员担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经营人员担任)。 3.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即为项目总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资格; 3.5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以上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及劳动合同。 4.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为外埠来赣单位的,应分别满足如下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为外埠来赣单位,根据《 (略) 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 (略) 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为外埠来赣单位,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和《 (略) 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 (略) 外企业进赣登记。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 (略)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投标截止时间(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1不能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 6.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6.3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在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4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8.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2023年07月03日14时00分。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年06月08日 至 2023年06月16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08日 | |||||
获取方式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08日 | |||||
获取地址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799-*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3年06月15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3年06月15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3年0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