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西州凤凰县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凤凰县新田垅邮编:*
联系电话:074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西州凤凰县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变更项目 |
建设地点 | 凤凰县沱江镇杜夜村四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凤凰中升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朋 (略) |
项目情况 | 项目名称:湘西州凤凰县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变更项目 建设地点:凤凰县沱江镇杜夜村四组 建设单位:湖南凤凰中升 (略) 投资总额:14400万元 建设规模:年存栏母猪 10000 头,年出栏仔猪24万头 劳动定员:劳动定员50人,全年工作365天,每天工作8小时。 项目新建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占地为*m2(约200亩),目前已建设标准化3座3300繁殖线,1座保育舍、GDU猪舍、洗消隔离用房、生产辅助用房、隔离用房等配套设施。项目主要生产种类为产仔猪,常年存栏繁母猪10000头,年出栏仔猪*头,年淘汰母猪2000头。但后期运营过程中,项目主要发生了以下变化: (1)2022年1月开工建设时,现有养殖废水经处理达《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建设方发现,因周边农田无法满足本项目废水消纳,本次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并建设排污管网,变更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要求,经管网排至沱江。 (2)目前“废水经沼气池+三级沉淀池+厌氧反应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无法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废水处理工艺采用废水经“干清粪+固液分离+厌氧沼气发酵池+气浮+SBR池+一 级好氧接触氧化+一级厌氧生物膜池+一级生物滤池+二级好氧脱氮曝气池+二级厌氧生物膜池+清水池+氧化塘”。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要求后经管网排入沱江。 (3)本项目猪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病死猪以及母猪分娩产生的分娩废物经化尸池处置,存在环境风险,建设单位与湘西百奥 (略) 进行集中处置达成协议,该公司在厂区入口处设置30m2冷库并负责日产运营运营,建设单位租赁使用,仅用于冷冻病死猪、分娩废物,产生的病死猪与分娩废物由冷库暂存后,统一由湘西百奥 (略) 进行转运处置。 项目建设符合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第一项“农林业”中第4条“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有关行业政策及污染防治规范要求,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均符合有关要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 本项目所在区域NH3、H2S、臭气浓度补充监测结果表明,在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地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中浓度参考限值。 2、地表水 地表水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说明项目地表周边水环境质量良好。 3、地下水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监测点位各项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评价区域地下水质量状况良好。 4、声环境 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5、土壤环境 项目所在地各监测点各指标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 污染物达标措施 废气 建设项目猪舍采用自然通风及强制通风相结合形式对猪舍进行降温,夏季采用湿帘降温,合理优化猪只喂养饲料,猪舍周边种植绿化;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元加盖后,预留出气口,采用一套生物除臭塔处理后,尾气引入一根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定期喷洒除臭剂;堆肥车间内采用负压收集至生物除臭塔处理后,尾气引入一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厂界NH3、H2S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的参考限值;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厌氧反应池产生的沼气经净化处理后部分用作厂区的生活用能,剩余沼气火炬燃烧排空。 废水 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猪只尿液、猪具清洗废水、猪舍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废水经“干清粪+固液分离+厌氧沼气发酵池+气浮+SBR池+一 级好氧接触氧化+一级厌氧生物膜池+一级生物滤池+二级好氧脱氮曝气池+二级厌氧生物膜池+清水池+氧化塘”。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要求后经管网排入沱江。 噪声 工程自身噪声源数量较少,主要为各类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置于设备间等措施处理后,声环境影响预测表明,工程建成运营后各边界噪声昼间、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对项目区的声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猪粪及饲料残渣、水处理沼渣和污泥、病死猪、医疗废物、废脱硫剂、废包装材料(不含药品包装袋)、办公区生活垃圾等。 项目分离的猪粪及饲料残渣、水处理沼渣、污泥运至堆肥车间发酵,制作有机肥全部外售;病死猪在冷冻柜进行冷冻暂存,定期交由距本项目最近的无害化处置中心无害化处置;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废包装袋(不含药品包装袋)由附近废品回收站定期收购;医疗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有关要求,可以解决养殖污染带来的环境问题,实现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废气影响分析结论 1、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经预测,本项目Pmax值为6.02%<10%,因此,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二级。 2、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运行后,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排放的各类废气对区域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计算各废气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结果显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在厂界外没有出现浓度超标点,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养殖场厂界外200m范围,经过现场勘查,结合项目总平面布置,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没有居住区分布,不会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不利影响,因此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计算各废气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结果显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在厂界外没有出现浓度超标点,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5、项目厌氧反应池产生的沼气,经沼气柜收集脱硫处理后,部分用于生活区食堂做饭,其余经沼气火炬燃烧沼气燃烧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限值要求,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项目猪只外运过程中,猪粪便、尿液等会散发出恶臭,会对公路沿线的环境产生短暂的恶臭污染,待运输车辆远离后影响可消除。车辆运输产生的汽车尾气主要成分为:CO、HC 和NOx,经过稀释扩散对沿线敏感点影响较小。 项目食堂油烟废气应经油烟净化器(最低油烟去除效率不得低于60%)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油烟经大气稀释扩散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地表水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位于水环境质量达标区,只要建设单位确保治污区各构筑物正常运行,确保将项目养殖过程中的猪尿、猪舍冲洗废水、猪具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废水经“干清粪+固液分离+厌氧沼气发酵池+气浮+SBR池+一 级好氧接触氧化+一级厌氧生物膜池+一级生物滤池+二级好氧脱氮曝气池+二级厌氧生物膜池+清水池+氧化塘”。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要求后经管网排入沱江,项目的建设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地下水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建设期要对池体采取防渗措施,运营期要加强对废水处理池以及收集管道的维护管理,定期监测场址下游地下水水质状况,指定跟踪监测计划,将对地下水的污染风险降低到最小。 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投产后,在采取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项目距离敏感点较远,因此噪声基本不会对敏感点产生影响。 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实现资源利用途径有:项目分离的猪粪及饲料残渣、水处理沼渣、污泥运至堆肥车间发酵,制作有机肥全部外售;病死猪在30立方米的冷冻柜进行冷冻暂存,定期交由距本项目最近的无害化处置中心无害化处置;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废包装袋(不含药品包装袋)由附近废品回收站定期收购;医疗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有关要求,可以解决养殖污染带来的环境问题,实现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的风险源是沼气及柴油外泄、疫情风险及污水事故外排风险,主要事故类型为火灾、爆炸和贮罐泄漏以及生物安全、事故废水外排的环境风险等,在事故发生后如果不能及时有效的采取措施,将对区域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较大的影响。评价通过认真分析和调研对事故风险提出了针对性防范和处置措施,并提出了应急预案,在实施上述有效的处理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将降到最低程度。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评价意见实施事故措施,严格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风险的管理,在日常应编制详细的应急救援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与政策、规划的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 (略) 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 (略) 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本项目符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 (略)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和文件要求。 本项目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相符。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项目选址不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符合生态红线控制要求,项目建设不会突破所处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标准,同时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项目应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主体、管理重点,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建设、运行及维护费用的保障。湖南凤凰中升 (略) 作为本项目环境管理的责任主体,在日常生产中,要做好相关环境管理的台账记录,定期按照环境监测计划对污染源和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评价按照国家级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总量控制的要求,提出项目完成后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作为地方环境管理的依据。 本项目投产后,企业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达标废水外排至沱江,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HJ1029-2019)可知, 直接排放许可排放量污染控制项目为 COD、氨氮,因此本项目外排 COD、氨氮分别为:3.593t/a、0.538t/a,按生态环境部总量控制管理要求管理。 项目沼气经脱水脱硫净化处理后,燃烧过程仅产生少量的 SO2、NOx,本评价建议项目不设 SO2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不排放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因此,本评价建议项目不设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总结论 本建设项目选址合理。在落实本项目提出的整改措施的前提下,各种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且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从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相对较小,不会明显改变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根据建设方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结论,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整改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2.10建议 1、本次评价结论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规模,原辅材料用量、工艺设计方案等情况基础上进行的,如果建设营运后其规模、原辅材料用量设计方案等有所变化,建设单位应按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另行申报。 2、增强员工环保意识,制订环保设施操作运行规程,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岗位责任制,强化环保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加强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出现事故性和非正常污染排放。 3、建设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文件的精神,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