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拟对郑州中原 (略) 第三分公司大机检修基地、焊轨基地配套料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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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和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 响评价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 情况 |
1 | 郑州中原 (略) 第三分公司 | 大机检修基地、焊轨基地配套料场项目 | (略) 孟庄镇潮河路 | 河南 (略) | 大机检修基地、焊轨基地配套料场项 (略) 孟庄镇碾卢村西300m。厂界南侧为树林、东侧为荒地(未开发用地),西侧为潮河路,北侧为临时建材堆场。厂界东北侧300m外为碾卢村,厂界南侧630m为北常口村。北厂界1168m为南水北调总干渠,项目实际占地面积18000m2,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项目建设2条HZS180型搅拌生产线,年产混凝土成品料30万方,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皮带输送→计量→搅拌→成品→运输罐车。主要设备有皮带输送机、搅拌机、皮带机、粉罐、水泵、风机等。 | 1.废气:(1)本项目骨料仓设置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所用布袋采用覆膜滤袋,除尘效率高,除尘效率不低于99.7%,除尘器设计风量为20000m3/h,经计算,骨料上料仓、皮带输送机转运受料点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速率为0.1114kg/h,排放浓度为5.57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0mg/m3的要求。骨料上料仓、皮带输送机转运受料点有组织粉尘袋式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为16m,排气筒内径0.54m,排气筒编号DA001。(2)本项目搅拌楼粉尘产生量为107.25t/a,其中搅拌楼1(HZS180搅拌机)年产量按照15万m3计算,搅拌楼1产尘量为53.625t/a,搅拌楼2(HZS180搅拌机)年产量按照15万m3计算,搅拌楼2产尘量为53.625t/a,根据工作制度,本项目搅拌机有效工作时间为8h/d,年工作时间为300天。经计算,搅拌楼粉尘产生速率为44.69kg/h。本项目2座搅拌楼分别设置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收集效率为100%,所用布袋采用覆膜滤袋,除尘效率高,除尘效率不低于99.7%,除尘器设计风量为20000m3/h。搅拌楼袋式除尘器合并至一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高出搅拌楼3m,搅拌楼高度为25m,排气筒高度为28m,排气筒内径0.54m,排气筒编号DA002。(3)本项目每台搅拌机配备5个水泥仓、1个粉煤灰仓、1个矿渣灰仓,其中水泥仓1、2、3、4配备一台除尘器4,水泥仓5、粉煤灰仓1、矿渣灰仓1配备一台除尘器5,水泥仓6、7、8、9配备一台除尘器6,水泥仓10、粉煤灰仓2、矿渣灰仓2配备一台除尘器7,单台处理能力20000m3/h。经处理后,除尘器1、2经高于车间3m的排气筒(DA003)排放,除尘器3、4经高于车间3m的另外一侧排气筒(DA004)排放。除尘器为覆膜袋式除尘器,收集效率为100%,所用布袋采用覆膜滤袋,除尘效率高,除尘效率不低于99.7%。(4)本项目食堂油烟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食堂油烟,该装置对油烟处理效率可达95%以上,本次评价保守按95%计,则经净化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0.45mg/m3,排放量为0.0011t/a。 2.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管网收集,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后(4.5m3) (略) 政雨水管道。项目抑尘用水全部耗散,洗车用水和洗砂废水在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排放,设备清洗废水和实验室废水用于配料使用。员工生活污水经10m3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肥田。 3. 固废。项目一般固废包括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底泥、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泥沙等全部回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采取措施处理后,以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以及废油桶等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由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4.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皮带输送机、搅拌机、风机、水泵、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后,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土壤、地下水。本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项目沉淀池、三格式化粪池、储液罐底部均采用水泥进行防渗处理,项目废水不会下渗进入地下水、土壤,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6.环境风险。本项目对环境的风险主要为外加剂储罐泄漏风险,本项目外加剂采用聚羧酸减水剂,聚羧酸减水剂是由聚*烯醇单*醚和*基*烯酸先酯化再和*基*烯酸缩合而成的大分子链化合物,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的风险物质类别。 本项目减水剂采用1个10m3的储罐储存,储罐四周设置有围堰,围堰底部及周围采用人工防渗材料进行防渗,减水剂罐发生泄漏后,围堰可以储存泄漏的物料,保障泄漏物料不会进入外环境。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