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会精神,推动我县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巩固提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根据《国家中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 (略) (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22〕2号) (略) 卫健委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为载体,牢固树立传承精华、坚守创新发展理念,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卫生、经济、科技、文化、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特色作用,推动中医医疗、中药产业发展等工作, (略) 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满足群众医疗需求的中 (略) 络,促进全县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按照《国家中 (略) 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 (略) (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22〕1号)要求,以促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全县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中 (略) 络,加强中医药人才队#建设,大力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保健、康复、安宁疗护、公共卫生等领域的应用和普及,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中医药服务,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标准。
二、重点指标
(一)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 (略) 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党委在中医药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议事日程。(40分,≥36分为达标)(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略) )
(二)县委、县政府牵头,中医药管理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做好中医药发展规划、标准制定、质量管理等工作,将本县基层中医药服 (略) 络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中医药防治康养融合发展的完整体系。主管领导熟悉中医药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并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基层中医药工作,加强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履职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管理人员力量。(30分,≥27分为达标)(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略) 、县委编办、 (略) )
(三)提高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保障本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建立本县域基层中医药工作投入机制。(30分,≥27分为达标)(责任单位: (略) ,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贯彻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根据基层医疗机构需求,将本县域内具有显著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 (略) 和省级医保部门上报申请批准。定期调研,将体现具有中医药临床价值的服务项目,向有关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的合理化建议。(20分,≥18分为达标)(责任单位: (略) )
(五)县政府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略) 达到二级#等及以上标准。 (略) 成立“治未病”科和康复科,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置相关设施设备,开展相应工作。(30分,≥27分为达标)(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略) )
(六) (略) 牵头组建各种形式的医联体。在医联体建设中充分发挥中医药辐射作用,在推动医联体建设中,力争覆盖人口不低于30%。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到医联体建设。(30分,≥27分为达标)(责任单位: (略) )
(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100%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100%设置中医馆,加强服务内涵建设, (略) 。设立康复科室,为居民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30分,≥27分为达标)(责任单位: (略) 、县 (略) )
(八)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00%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推进“中医阁”建设,至少有10% (略) 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30分,≥27分为达标)(责任单位: (略) )
(九)县域内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100% (略) 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100%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100%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30分,≥27分为达标)(责任单位: (略) )
(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推进中医专科发展。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5%以上。(30分,≥27分为达标)(责任单位: (略) )
(十一)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中医药服务能力。100% (略) 卫生服务中心、 (略) 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100% (略) 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30分,≥27分为达标)(责任单位: (略) )
(十二)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在基层的落实。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点人群和亚健康人群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年度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达到国家要求。(30分,≥27分为达标)(责任单位: (略) )
(十三)县卫生健康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建立 (略) 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其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略) 绩效考核中中医药内容分值占比不低于15%。(20分,≥18分为合格)(责任单位: (略) )
(十四)城乡居民对 (略) 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城乡居民中医药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 (略) 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 (略) 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50分,≥45分为达标)(责任单位: (略) 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凤灵街 (略) , (略) )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2024年4月)
建立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创建工作机制,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及分工,召开启动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4年5月—2024年10月)
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目标任务分解表,全面组织实施,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和综合干预,全面推进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1月—2025年3月)
完善数据统计和资料准备,对全县开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完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任务, (略) 级验收。市级验收合格后形成书面申报材料,完成创建申报。
(四)信息化评审阶段(2025年4月—2025年6月)
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完善“ (略) 医疗质量检测中心”数据,迎接信息化评审,信息化评审合格后进入现场评审。
(五)现场评审阶段(2025年7月—2025年12月)
全面对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力度,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创建要求,常态化推进创建工作,做好迎接省级专家现场评审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 (略) 抽查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现场评审。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机制,加强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盐亭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中医药事业发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分解创建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
(二)密切配合,协同实施。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创建要求、标准,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共同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围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这一主题,建立中医药工作的宣传阵地,积极开展中医药知识普及,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知识知晓率,努力在全县形成“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夯实宣传基础。
(四)加强督导,严格奖惩。把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强对整体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县委目标绩效办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督查力度,对创建工作力度大、推进快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激励;对工作敷衍应付,影响创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保证创建迎检准备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确保创建圆满完成。
附件:附件1-盐亭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名单.pdf
附件2-盐亭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目标任务分解表.pdf
??????????附件3-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pdf
附件4-四川省中 (略) 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全国基层中医 (略) (县)建设标准和评分表部分内容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