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以下变更通知:
原招标文件第 * 页 * .4.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 * %,待工程结算后付至结算金额的 * %.;剩余3%为质保金,在质量缺陷期满后 * 十日内无息退还。”现变更为“根据已完成工程量付款,每月 * 次计量,工程质量验收达到质量要求,按照计量额的 * %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质量合格要求,竣工资料整理提交完整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 %,经决算、审计后支付至决算金额的 * %,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缺陷期满后 * 十日内无息退还。”
招标文件中与此相关的内 (略)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筹建工作领导小组
地 址: (略) 市 (略) 路与湘江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李院长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市金江路时代公寓B座 * 楼
联 系 人:张 (略) 潘盼盼
电 话: *** ***
(略) 门: (略) 经济技术 (略) 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