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绵阳市泉伟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泉伟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它事项的说明)公示如下:
(一)建设地点、性质、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泉伟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三台县东塔镇东亭村九组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绵阳市泉伟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建设生产厂房1座,占地1500m2;原料堆场1座,占地700m2;成品堆场1座,500m2;办公室1座,占地66m2;危废暂存间1座,占地2m2。购置建筑垃圾(混凝土块、碎石块、砖瓦碎块废砂浆等)再生利用所需设备,建设新型建筑材料回收生产线一条,总投资350万元。项目年处理建筑垃圾25万吨,年生产砂石约24.7万吨。
(三)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02月15日取得《 (略) 三台生态环境局 关于泉伟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三环【2022】24号)
(四)验收范围
①主体工程:加工车间;②办公及生活设施:办公室;③公用工程:给水、供电、排水工程;④仓储工程:原料堆场、成品堆场、污泥压滤间;⑤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措施和地下水防治措施。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