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4 来自于:贵州环 (略)
贵州省林业碳票交易
信息披露表
项目名称 | 册亨县国有林场4381.66吨贵州省林业碳票出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GZSLYTP-2024-11 | ||||
公告起始日期 | 2024年9月14日 | ||||
一、持有人简况 | |||||
持有人基本情况 | 名称 | 册亨县国有林场 | |||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72 | ||||
法定代表人 | 郭忠选 | ||||
类型 | 事业单位 | ||||
二、林业碳票简况 | |||||
林业碳票 基本情况 | 制发单位 | 贵州省林业局、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 |||
制发日期 | 2024年3月28日 | ||||
转让基准价(元/吨) | 85 | ||||
项目面积(亩) | 301.21 | ||||
项目地点 | 黔西南州册亨县秧坝镇宜哨村一组 (国有林场宜哨工区) | ||||
监测期 | 2017年1月-2024年3月 | ||||
监测期碳 减排量(吨) | 4381.66 | ||||
林业碳票编号 | 贵州省林业碳票(2024)第 07 号 | ||||
附件 | / | ||||
备注 | 本次挂牌碳减排量上限4381.66吨,以1吨为最小数量变动单位 | ||||
三、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 |||||
信息公告期 | 不变更信息公告条件下,信息披露期至2024年9月19日为止。 | ||||
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 | 自主报价,在不低于转让基准价的基础上直接成交签约。 | ||||
信息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 | 在不低于转让基准价,不超出挂牌碳减排量上限的基础上,按照报价高低依次成交签约。 | ||||
四、保证金设定 | |||||
保证金交纳账号 | 名称:贵州环 (略) 账号:* 开户行:平安银行贵阳分行营业部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
交纳金额 | / | ||||
交纳时间 | / | ||||
保证金交纳事项 | / | ||||
保证金返还 | / | ||||
五、持有人承诺 | |||||
本持有人现对贵州生态产品交易中心(贵州环境能源交易所)进行委托,拟将我方持有的贵州省林业碳票公开转让,按贵州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就本公告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本持有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1.本次林业碳票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林业碳票的林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林业碳票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林业碳票无担保、质押等情况; 2.我方转让林业碳票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表》及附件资料内容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林业碳票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六、意向受让人享有权利及应付义务 | |||||
意向受让人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转让林业碳票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持有人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同时意向受让人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林业碳票交易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转让林业碳票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
其他附件 | |||||
七、交易中心联系信息 | |||||
交易中心联系人: | 杨 琼 | 联系电话: | 0851-* | ||
联系地址: | (略) 观山 (略) 58号联合广场A座 | (略) 址: | htt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