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要求,现将“C47昆华路与老双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32.22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C47昆华路与老双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32.22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成都高新技术产 (略) 土地储备中心
建设地点:成都高新技术产 (略) 桂溪街道临江村
地块基本信息:地块面积为32.22亩(约*.74m2)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楚,本项目地块历史为耕地、空闲地、道路、住户、食品作坊、苗圃园,根据政府土地规划,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住宅用地(R2),属于第一类用地。
1、根据现场踏勘,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现为空闲地,地块内有附近居民种植红薯、豌豆、萝卜等应季农作物、休息用的临时工棚。2009年-2017年地块中部为食品作坊、西南侧为苗圃园、 (略) 域为耕地、空闲地、道路、住户,食品作坊使用的主要原料为外购的黄豆、糯米、水和电。黄豆经浸洗、磨浆、煮浆、点脑、分离压型后制成豆腐;糯米经浸洗、磨浆、静置过滤、晾干或粉碎后制成汤圆粉;废气主要为粉尘,以洒水降 (略) 理;废水主要为设备冲洗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 (略) (略) (略) (略) ;固体废水主要为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 (略) 理。苗圃园不涉及生产加工并且未有固废、危废的堆放。2018年地块内住户、食品作坊、苗圃园已全部拆除,建渣已被清理,地面被平整。本项目地块未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外来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历史上也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及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因此,地块内没有潜在的污染源,地块内活动不会引起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2、通过对相邻地块的调查,结合卫星影像资料查阅 (略) 域的历史影像图分析表明,历史用地情况主要为居民住宅和农田、耕地、空闲地、道路、成 (略) 轨道设备厂、铁路货仓、仓库、富达家具厂、食品作坊、 (略) 成都分公司、临时项目部、中国石油四川双流油库、市煤司沥青库、骑龙净水厂、 (略) 、 (略) 、鼎福果蔬、资源回收站、砂石厂。根据章节“4.2资料收集分析”,周边企业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 (略) 理,历史用地期间地面均有硬化,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危废(废机油、废油泥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已做重 (略) 理,无泄漏情况发生,且不在本地块内)定期交由有资 (略) 理,若有废气污染物或地下水污染物,废气污染迁移方向可能为东北-西南方向,地下水污染迁移方向可能为西北至东南方向,不经过本地块范围,不涉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使用,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生产活动对地块内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本次调查共采集16个土壤样品(1个对照点)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各点位重金属的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综上,C (略) (略) (略) 口东南侧32.22亩地块历史用地性质清晰,通过查阅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形式,该调查地块历史上食品作坊,未曾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术导则》(HJ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住宅用地)开发利用,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项目用地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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