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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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略)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喜安安置点二期施工/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喜安安置点二期施工标段”作如下答疑。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问题一:专用合同条款17.3.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货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汇票及背书、承兑汇票及背书等形式”,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的差别较大,招标人能否明确支付工程款的货币形式?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10.17其他:“6、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填报时,按照该表下“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2.招标人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作为基准单价,未发布的, (略) 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的要求填报。”招标清单中给出了控制价组价生成的材料名称,投标时因为各单位组价和理解不一致,且为电子标,表格内容无法修改,故材料名称数量等不可能完全一致,请招标人明确此情形不作为废标条件,各投标单位的材料名称、规格、数是等以自己的投标清单为准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3:本项目的材料基准价未明确,是否按《成都工程造价信息》2024(10) (略) (略) 场价格执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自行考虑。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合创 (略) 2024年12月06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