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6月13日-2024年06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2-* 0932-*
通讯地址: (略) 安 (略) 9号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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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甘肃 (略) 岩棉二线冲天炉改电炉(煤改电)设备提升及车间结构改造项目 | (略) 临洮县中铺工业园区 | 甘肃 (略) | 兰州洁华 (略) | 本项目属于改建项目,建设地 (略) 临洮县中铺工业园区,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项目主要是将2#岩棉生产线熔炼设备冲天炉改造为电炉,同时2#岩棉生产线产能由2.*吨/年提升至4.*吨/年;根据电炉及产能配套改造集棉机、固化炉等设备,同时拆除2#岩棉生产线现有废气处理管道,新建废气处理设施。 |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包括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施工过程通过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减少扬尘污染;定期检修施工机械和车辆,以确保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施工期厂界外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堆场废气、上料工序废气、烘干工序废气、电炉烟气、集棉、固化废气、切割废气等。原料库利旧改造为封闭料场,原料输送过程中的颗粒物收集后处理排放;酚醛树脂储罐、混合罐等在非取用状态时加盖、封口,保持密闭,酚醛树脂转移和输送时采用密闭管道;上料、烘干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切割、电炉熔制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法脱硫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成纤、集棉、固化工序废气收集后经“过滤室(岩棉板)+洗涤塔+等离子导滤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醛、酚类排放浓度执行《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标准要求。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主要是各种施工车辆的少量冲洗用水、混凝土养护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简易沉淀后回用于工程建设,不外排。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其中项目纯水制备系统依托厂区现有,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 (略) 冲洗及脱硫塔补充水;项目离心机用水为纯水,离心工序用纯水在后续生产中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项目软水制备系统依托厂区现有,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再生废水用于脱硫塔补充水;电炉冷却循环水系统用水来源于软化水系统软水,该系统不排水,仅定期补充蒸发损耗水;项目脱硫塔仅补充损耗水,不排水;酚醛树脂稀释调配系统用水来源于VOCs洗涤塔排 (略) 冲洗水,该部分用水在成纤、集棉、固化等过程中全部挥发,不排水。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作业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立临时声障等方式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项目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和生产工艺,并对设备采取厂房隔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项目运行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有脱硫石膏、废包装桶、废机油。脱硫石膏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2020)标准要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破损等无法返回再利用的废包装桶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