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略) 所属部分房产
拍卖公告
受国 (略) 城 (略) 委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于2024年12月2日10:00 (略) 以现场举牌竞价的拍卖方式,公开分零拍卖重 (略) 位于城口县葛城街道商业街16号附11号负29号、城口县葛城街道商业街16号附11号负30号、城口县葛城街道商业街16号附20号、城口县葛城街道商业街16号附19号2-1房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重 (略) 位于城口县葛城街道商业街16号附11号负29号、城口县葛城街道商业街16号附11号负30号、城口县葛城街道商业街16号附20号、城口县葛城街道商业街16号附19号2-1房产,具体标的信息详见 《拍卖清单》。
二、竞买人资格
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和其它组织以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标的展示
展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9日(工作日9:00时—12:00时,14:00时—18:00时,请提前一天预约看样时间,看样联系:周老师(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详见《拍卖清单》)
四、竞买手续的办理
1.竞买程序
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提交竞买资料、进行竞买登记、签订《竞买承诺》、领取竞买号牌、按时到会参与竞买,拍卖成交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交回竞买号牌,履行合约。
2.竞买登记
(1)携带资料:
1:自然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法人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视为不具备竞拍资格,不得参与竞拍。
3.竞买登记办理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9日(9:00-17:30)
竞买登记办理地点: (略) 。
4.竞买保证金及号牌领取
(1)竞买保证金额:竞买人缴纳人民币(略)元竞买保证金时,办理竞买登记领取一个红色竞买号牌;竞买人缴纳人民币(略)元竞买保证金时,办理竞买登记领取两个红色竞买号牌,以此类推。一个红色号牌可购买任意1个标的,竞拍成交后,该号牌竞买资格即终止;
竞买人缴纳人民币(略)元竞买保证金时,办理竞买登记领取一个蓝色竞买号牌,购买标的数量不限。
5.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竞买保证金需在2024年11月29日17:30前(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交纳到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城口支行
银行帐号:(略)(略)
备注:竞买保证金
6.注意事项:
(1)成交竞买人(即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在办理完过户后,领取新的产权证书后,提交退保证金书面申请后次日起5个工作 (略) 径退回至竞买人。
(2)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 (略) 径退回至竞买人。
(3)竞买人凭身份证、竞买号牌和竞买登记单进入拍卖会现场(每一号牌仅限一人入场),竞买号牌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100元/个)。
(4)所有竞买人拍卖结束后需退回红色竞买保证金单子和竞买号牌。
(5)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师现场宣布起拍价及加价幅度,竞拍人以举牌的方式应价,竞拍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当有新的更高报价出现后,原应价即丧失约束力。竞拍人也可以自行叫价,但叫价幅度不得低于拍卖师当时宣布的加价幅度,否则无效。根据国际惯例,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加价幅度,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三声报价,若无人再加价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即落槌成交,出价最高者即为买受人。
六、拍卖成交价款
1.拍卖成交价款缴纳方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前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到指定账户。
2.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拍卖标的全部各项款项(包括拍卖成交价款等费用)视为违约行为,拍卖标的由拍卖人收回,已经收取的拍卖价款及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按《拍卖法》规定,买受人须向拍卖人另行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成交价20%计算)。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部分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标的手续办理及移交
1、本次拍卖标的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产权证书所涉及的应交或补交的一切税费、维修基金、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此次标的物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税费,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应承担部分。若办理产权证书的房产面积与拍卖清单资料不一致,不影响拍卖效力,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2、标的面积、品质、状态均以实际现状为准,拍卖清单仅供参考,如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买受人交清所有费用后凭《成交确认书》、《交款凭证》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八、注意事项
1、竞买人凭竞买号牌参与竞价,所有以该竞买号牌参加拍卖应价行为均视为竞买人之行为。如保管不善丢失或被他人盗用的,竞买人应在拍卖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拍卖人声明作废,否则一切后果均由竞买人全部自行承担。
2、标的若存在租赁,同等条件下办理竞买手续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标的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竞买人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拍卖。各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自行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免责。
4、委托人不保证本次拍卖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面积、完整及性能等,意向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必须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全部瑕疵,一旦成交,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九、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买受人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视为违约:
1.不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所有成交款及相关费的;
2.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的。
(二)出现以上违约情形之一的买受人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略) 收回,已经收取的拍卖价款及竞买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按《拍卖法》规定,在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后将毁约的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其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部分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若买受人违约给委托人、拍卖人、业主方及第三人造成损害的,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还应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十、免责条款
1、本次拍卖标的的有关资料、数据、数量仅供竞买人参考。若与现状有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效力,拍卖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与费用。竞买人应自行核查、了解情况。竞买人有义务对其了解及核查情况负责,并承担标的任何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慎重选择竞买和出价,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此约定知悉并接受。
2、买受人拍卖成交后,标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买受人接受资料描述、数量、质量等可能与现状不一致的风险,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
十一、特别提示
1、竞买人须持竞买号牌、身份证原件、竞投者登记单进场,红色号牌最多进场2人,蓝色号牌最多进场3人;
2、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妨碍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秩序;
3、遵守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
4、服从安全管理,不得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不得围攻工作人员,不得投掷杂物。
十二、其他约定
1、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拍卖标的一经拍卖成交,则不接受任何退货请求。
2、与本次拍卖会有关的“ (略) 《拍卖公告》、《竞拍承诺》、《拍卖目录》、《竞拍须知》等拍卖文件,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附件,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标的竞价的各种文件资料和系统中涉及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4、与拍卖有关的法律、法规、惯例等详阅中国 (略) 站:http://**。
5、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拍卖人。
竞买咨询电话:(略)、(略)
联系人:苏先生(略)、汤先生(略)
(略)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