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执勤车辆定点加油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执法执勤车辆定点加油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执法执勤车辆定点加油服务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兴隆台区 (略) 兴隆 (略) 131号
中标(成交)金额:9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执法执勤车辆定点加油服务
服务类
名称:执法执勤车辆定点加油服务(C*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服务范围:执法执勤车辆定点加油服务 ★一、服务要求 1、燃油要求 供应商所提供的油品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油品齐全(包含:92#,95#,0#,-35#),具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正规供货渠道等及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确保燃油质量。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最新出具的油质检验报告复印件。 2、加油要求 (1)供应商所辖加油站按实际加油量进行结算,严禁非本车加油、车外加油。 (2)采购人在加油、使用过程中发现燃油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知悉后,应不超过48小时响应,派人界定原因,确认经济损失、赔偿范围及数额。因油品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损伤,经4S店或一类以上维修企业出具证明,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3、其他要求: (1)能够提供15天以上的加油监控视频,通过电话、网站或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供即时查询和定期查询服务,并提供纸质查询单据及合理明细。 (2)能够提供加油交易数据信息,按用车主管部门需求提供加油费用结算统计报表并实时准确上传加油数据,随时备查车辆加油情况。 (3)在油品供应紧张时,保证车辆优先加油。 (4)确定专人对车辆加油进行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咨询投诉、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加油明细数据汇总上传等工作。 ★二、商务要求 1、所有不同标号成品油均执行投标报价比率。 2、本项目按照比率报价,比率最高限价为100%,投标人报价时按照当期国家发改委下发的价格标准为基础,按比率进行报价。所有不同品种成品油均采用同一个比率。 注:比率是指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3、实际付款金额=当期国家发改委下发的价格标准×中标人所报比率×实际用量。 4、如果供应商面向社会加油实施促销方案,应保证本项目采购单位同时享受其促销方案的权利。当促销价格高于定点加油优惠价时,定点加油优惠单价可保持不变;当促销价低于定点加油优惠单价时,在促销期间,享受低于定点加油优惠单价时的促销价格,保证加油优惠价不高于促销价。
服务要求:1、燃油要求 供应商所提供的油品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油品齐全(包含:92#,95#,0#,-35#),具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正规供货渠道等及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确保燃油质量。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最新出具的油质检验报告复印件。 2、加油要求 (1)供应商所辖加油站按实际加油量进行结算,严禁非本车加油、车外加油。 (2)采购人在加油、使用过程中发现燃油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知悉后,应不超过48小时响应,派人界定原因,确认经济损失、赔偿范围及数额。因油品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损伤,经4S店或一类以上维修企业出具证明,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3、其他要求: (1)能够提供15天以上的加油监控视频,通过电话、网站或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供即时查询和定期查询服务,并提供纸质查询单据及合理明细。 (2)能够提供加油交易数据信息,按用车主管部门需求提供加油费用结算统计报表并实时准确上传加油数据,随时备查车辆加油情况。 (3)在油品供应紧张时,保证车辆优先加油。 (4)确定专人对车辆加油进行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咨询投诉、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加油明细数据汇总上传等工作。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履约地点: (略) ★付款方式及条件:每月底按当月实际加油量结算。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霞、祝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执法执勤车辆定点加油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略) 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71号
联系方式: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大 (略) 77号
联系方式:04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程
电 话:0427-*
十、附件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执法执勤车辆定点加油服务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