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
报来《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平和县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横九路延伸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平和县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横九路延伸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208-*-04-05-*),具体复函如下:
一、建设单位: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山格镇平和科技产业园区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全长约172米,红线宽度20米,主要建设道路、涵洞、给排水管道、照明、交通和绿化等工程。
四、建设期限:8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57.2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428.27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
六、节能审查: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未达到节能审查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按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相关规定,项目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规定执行,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涉及公共安全、维稳、交通、环保、林地、文物保护、土地报批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平和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