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河道采砂权出让合同》相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11月26日会同七佛乡人民政府及 (略) 居民委员会、凉水镇人民政府及友谊村村民委员会,对青川县清江河芙蓉坝上段采砂场河道恢复平整工作进行了验收。经验收组实地查看,认定上述河道河势稳定,行洪畅通,符合验收条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如有不同意见可 (略) 反映。
公示期: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5日。
联系电话:0839-(略),0839-(略)。
青 (略)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