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2024-52号地块位于河南省通 (略) 南侧,地块四至范围:东至邢岗村耕地、西至通 (略) 、南至邢岗村耕地、北至咸平大道停车场南侧。地块面积为#.66m2(合22.0825亩),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北纬34.#°。该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根据相关批复文件,确定该宗地现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受通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河南 (略) 于2024年8月承担通许县2024-5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一系列地块调查工作发现,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地块南侧存在蓝色建筑为施工项目部,北部存在蓝色建筑为仓库,用于存放塑钢建材,其他零星存在村民自建房,主要为仓库和生活使用。根据人员访谈及历史影像图资料,本地块内未曾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曾作为生活垃圾以及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堆场使用;无工业废水等污染物排放等;历史上未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和监测数据表明有污染风险的情况。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存在加油站,按照随机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6个采样点,通过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和光离子化气体检测器(PID)快速筛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未发现异常情况。经分析,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明确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
综上所述,该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暂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能满足居住用地的使用。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