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民丰县GAJ车载装备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 11: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SZB-2024-MFX-*
项目名称:民丰县GAJ车载装备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95
最高限价(元):*.9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民丰县GAJ车载装备采购二次
数量: 36
预算金额(元): *.95
单位: 只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车载装备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5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法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企业(2024年8月、9月、10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未满3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交);
(4)提供企业(2024年8月、9月、10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 (略) ,按实际发生提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审计报告(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 (略) 可不提供);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略) 罚期内的), 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1: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1: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GAJ
地 址:民丰县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 (略)
地 址: (略) (略) 48号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女士
电 话: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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