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 (略) 浦阳江治理三期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新建
工程任务:以防洪为主,结合排涝,兼顾水生态改善等综合利用。
建设内容及规模:① 加固提升堤防23段,总长度62.56km;② 新(改)建交叉建筑物69座,其中移址重建堰底湖电排站(设计流量3.0m3/s),拆除重建兰江闸(总净宽5.2m)、高湖斗门泄洪闸(总净宽7.5m),加固改造高湖南渠出口控制闸(总净宽11.75m),新(改)建穿堤涵闸35座,修复沿线涵闸14座、输水渠1处,改造机埠14座及新建桥梁1座(月塘湖起始段);③ 新建滨水节点1处、一级驿站4座,贯通步道1.0km。
建设地点: (略) 安华镇、牌头镇、暨南街道、暨阳街道、浣东街道、陶朱街道、姚江镇、店口镇。
建设总工期:36个月。
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水环境:本工程涉及的大陈江、浦阳东江、五泄江、浦阳西江、浦阳江等河道;
环境空气、声环境:工程所在河道两侧200m,闸泵、施工区等周边200m范围内居民点、学校、医院等;
生态环境:本工程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及工程所在河道上下游水域。
3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施工期污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管理区和闸站生活污水纳管与清运,对当地水环境影响不大。工程建成后,洪水归槽,河道泄流量加大,排洪能力增强,可有效提高工程沿岸的防洪能力。工程建设对区域河道水质能起到一定的改善作用。
2)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不会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也不会影响区域物种多样性。施工对动物的影响是短期和有限的,施工活动结束后,动物的生存环境将会逐步得到恢复。工程建成后,河道内浮游生物生境将有所改善,浮游生物生物量将有所增加,底栖动物可逐步得到恢复。工程建设对鱼类种群密度、分布、繁衍等影响较小。
3)声环境:集中施工区施工噪声会对附近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可通过禁止夜间施工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予以减免。闸泵运行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基本无影响。
4)大气环境:施工作业扬尘对附近居民及施工操作人员有一定的影响,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汽车行驶尾气对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影响较小。
5)固废:临时堆土和弃渣需做好防护措施,生活垃圾、废机油得到妥善处置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施工车辆因机械事故等导致溢油事故发生的概率极小,但仍需采取严格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
4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具体内容如下表:
措施类型 | 时段/分项 | 环保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水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 1、施工期本项目的生产废水经沉砂池、隔油沉淀池等环保措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相关标准限值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场地道路洒水等。 2、施工人员租用民房居住的,其生活污水可利用原有的卫生设备处理;集中施工区设置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将生活污水收集后纳管或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的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在没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区域设置生态流动厕所,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4、护岸堤防、闸泵、桥梁等涉水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避免在丰水期施工,特别是洪水期严禁施工。 | 对周边水体影响很小 |
运行期 | 1、 (略) 水利局河道堤防管理中心可利用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经预处理后纳入城镇污水管网。 2、加强河道水域及沿岸绿地的日常保洁工作。 | 河湖水质良好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1、护岸堤防采取分段施工,分段防护等措施,给水生生物以规避的空间和场所。 2、尽量避免和减少对原有植物的破坏,防止污染物入河,避免对工程范围外土壤、植被的破坏。 3、工程施工完毕,尽快对临时占用的施工场地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 4、加强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防止对生态的人为破坏。 5、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夜间禁止光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风速比较大的天气,减少扬尘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避免扩大空气污染范围,对野生动物产生影响。 | 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
运行期 | 1、强化水生植物管理,及时收割清理枯死植株,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影响河道水质。 2、加强河道水域及沿岸绿地的日常保洁工作。 | ||
声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1、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分散布置施工设备,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区域。高噪声设备施工告知周边居民,并公告施工期限。 2、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及时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机械。 3、选用低噪声、技术成熟设备,施工机械安装消声减振措施。 4、配备隔声效果效果(隔声消声量不低于15dB(A))较好的移动隔声屏障;设置车辆警示牌及限速牌,加强车辆管控;对靠近敏感点的部分高噪声施工机械可配备临时隔声罩。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加强管理,文明施工。 | 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运行期 | 1、应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闸门启闭机、水泵及其它配套设备。闸门启闭机、水泵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处理。对闸门启闭机房、水泵房进行隔声处理,机房附近进行绿化。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2、实施降低源强、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绿化吸收等措施,使闸站厂界噪声达到相应的噪声值要求。 | 减轻运行噪声影响 |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 1、工区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将施工区与外环境隔离。 2、加强施工规划管理,建筑材料及施工机械定点定位存放;施工区定期洒水,干燥天气加大洒水频次,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作业区加盖防尘网。 3、回填土方周转场及临时堆土场应进行遮盖;渣土及垃圾及时外运。 4、车辆出入主干道每天定期洒水,保持出入口清洁、湿润;设置洗车平台,及时清洗车身,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车斗,严禁运输物料沿途散落、泄露。严禁车辆超负荷运作,配合做好施工期道路管理。 5、优化场地布置,易起尘设备应尽可能远离居民点。 6、施工前提前告知公众,对于施工期间扬尘投诉问题,配合环保部门快速积极解决相关纠纷。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加强扬尘防护。 |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运行期 | 1、定期检修闸泵、机埠等设施的启闭装置,确保其正常使用,避免非正常工况下启用柴油发电设备等产生的燃油尾气。 | 减轻尾气污染 | |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 1、建议实际施工中,对周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调查,尽量实现弃土和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综合利用。 2、加强施工区生活垃圾的管理,设置分类垃圾箱,并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予以清运,不得随意丢弃。 3、施工机械使用、维修过程的废机油和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浮渣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符合标准的暂时储存设施盛装危险废物,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合理处置 |
运行期 | 1、 (略) 水利局河道堤防管理中心新增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现有设施收集,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启闭机房、泵站机油等危废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符合标准的暂时储存设施盛装危险废物,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合理处置 | |
环境事故防范措施 | 施工期 | 1、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车辆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面。 2、建立避台防汛应急计划,施工期间如遇恶劣天气必须将工程车辆机械及时撤离堤岸。 3、制订施工期车辆机械泄漏风险事故应急计划;施工场所应张贴应急报警电话。 | 减少环境风险事故 |
运行期 | 1、定期检修闸泵、机埠等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 | ||
其它环境保护措施 | 搬迁安置措施 | 1、做好动拆迁人群、财产的调查,制定详细拆迁工作进度表和拆迁补偿方案,切实做好赔偿和安置工作。 2、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安置实施过程中建立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 | 安居乐业、保持社会稳定。 |
土地利用保护措施 | 1、耕地的占用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 (略) 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2、建设单位应同国土、水利、农业、林业及规划部门,合理规划、精心设计,尽量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切实落实对工程占地及临时占地的复耕造地计划。 | 耕地总量平衡 | |
人群健康保护 | 1、施工人员进场前需进行健康检查,患病的人员治愈后方可进入工区。 2、加强工区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卫生防疫宣传教育。 | 人员健康 | |
交通减缓措施 | 1、尽量利用老路解决施工期的交通问题,加强组织交通管理,在所使用的运输通道交通高峰时间停止或减少车辆运输,以减少车辆拥挤度。 2、施工期制定详细的运输工具、车辆绕道和施工运输计划,加强施工期交通管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并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对沿线交通的影响。 | 交通通畅 |
5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的工程任务以防洪为主,结合排涝,兼顾水生态改善等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可以从根本上治理浦阳江(诸暨段)干流洪涝灾害,建成较为完整的防洪减灾体系,造福域内人民群众,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提升浦阳江沿线水环境整体治理水平。
工程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相关水利规划等要求,工程建设具有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对环境的影响既有有利的促进作用,也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工程建设期存在一定的污染因素,会对水、气、声环境及生态环境等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是局部和暂时的。运行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加强环境管理和采取适当的措施后,可以基本控制污染和减少影响。总之,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工程的有利影响是主要的,不利影响是次要的、局部的,并可通过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减少,不存在制约工程建设的重大环境问题。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从环保角度来说,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充分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确保满足环保措施“三同时”等要求。
6 公众查阅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期间,公众可向评价单位查阅环评文件,必要时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补充信息,联系方式见后。公示期限为2023年6月9日至6月26日。
7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① 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影响问题;② 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 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8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
9 环评审批单位、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联系电话:0575-*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浣东街道东江路38号
联系人:周涛 电话:0575-*
环评单位: (略) 水利水 (略) (略)
地址: (略) 上城区抚宁巷66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 邮箱:*@*q.com
发布单位: (略) (略)
发布时间: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