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北辰区征告字〔2024〕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青光镇青光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略) 规划资源局组织审查通过的《 (略) 北辰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专项规划及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辰为新 (略) 北辰区青光2#综合能源站项目备案的证明》(津辰审投备〔2023〕88号),用于北辰区青光2#综合能源站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光晨道与双青路交口东北侧的土地,面积约0.9985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月24日,由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青光镇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2日至2月2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 (略) 北辰区双江道39号 邮编:*
联系人:资源科 联系电话:*)
北辰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