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江汉采油厂2023年潜江地区产能建设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汉采油厂2023年潜江地区产能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 (略) 王场镇、广华办事处、周矶管理区、熊口镇、老新镇、浩口镇等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新钻井72口(包括油井68口,注水井4口),新建65座井场,依托7座老井场;新建集油管线*m,注水管线1500m;新建100kw井口加热炉5具,20kw井口电加热器9具;另配套实施侧钻油井22口,单井增注6口,转注井20口,配套新建注水管线3260m;并对黄22、老二站等6台注水泵进行更新,对王新19站等9具加热炉进行更换;并建设相应的供配电、消防、通信、自控、 (略) 等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最大年产油量8.06×104t/a(第2年),最大年产液量40.3×104t/a(第2年)。
现有工程情况:截至2022年10月,江汉采油厂现有油井1176口,油井开井数922口,现有注水井520口,水井开井数329口。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 (略) (略) 江汉采油厂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728-*,*@*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武汉 (略)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光谷软件园4期E2栋1302室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027-*,*@*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_WIQ2LXujGSKjifA
提取码:6g7z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中国 (略) (略) 江汉采油厂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