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3-95 | |||||||||||
2、项目名称:新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升级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本次采购项目为新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升级项目,共 1 个包。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第六条中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之第三款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8月15日 至 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 |||||||||||
3.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上获取。请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9月0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招标公告期限 | |||||||||||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公安局 | |||||||||||
地址:新安县涧河中路与南京路交汇处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洛阳 (略) | |||||||||||
地址: (略) 洛龙区东方金典天汇中心501室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