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号项目(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经济开 (略) 以西, (略) 以南,孝妇河湿地公园以东,占地面积*m2,地理坐标为东经117.*°,北纬36.*°。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南侧为盛景澜庭小区,东侧为义集小区,北侧为河崖头村小区,西侧为孝妇河湿地公园。
调查地块拟规划建设住宅小区公园*号项目,拟规划用地性质为GB *-2011中R2二类居住用地。调查地块现状用地性质为义集村耕地、林地、草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已批国有土地。根据历史影像及查询人员访谈调查,2015年前本地块实际用途为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2015年起随着相邻地块住宅小区*续投入施工建设,本地块闲置,义集村村民委员会组织种植小型灌木。为响应“改善城中村综合环境, (略) 公共服务功能,构建和谐社区”的政策方针, (略) 张店区傅家镇义集村村民委员会拟在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建设公园*号项目。调查地块用途由农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张店区傅家镇义集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山东腾辉 (略) 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自2024年03月30日开始至2024年04月30日结束。经调查,调查地块历史为农用地,无工业利用历史,潜在污染风险较低;相邻地块和周边1km范围内地块不涉及重污染企业,利用历 (略) 南侧为原义集村工业聚集地,主要以个人承包的小型机械加工企业为主,主要产品为搅拌器、减速支架等,供应化工厂、药厂、食品厂使用。除小型机械加工企业以外,历史上存在个人承包的汽修厂、混凝土搅拌站各一家。后期*续拆除,建设孝妇河湿地公园及科创中心项目。原工业聚集地现存专用设备制造企业一家,淄博 (略) 。距离较远,潜在污染物无迁移途径;为了排除不确定因素,辅助验证判断不是疑似污染地块的结论,调查过程用XRF和PID设备进行了快筛,筛查结果无异常,最终识别判定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建设单位: (略) 张店区傅家镇义集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地点:山东省/ (略) /张店区
备注:
- 附件1:公园*号项目地块.pdf